10月10日,最高法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優化法治環境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指導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林文學介紹,《指導意見》結合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需要,提出了10條司法舉措。
“強調依法保障市場準入的統一,遏制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加強對平台企業壟斷的司法規制,依法打擊虛假宣傳、商業詆譭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激發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原始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
他介紹,針對惡意“維權”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擾亂正常市場秩序行為,以及利用虛假、惡意訴訟侵害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行為,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同時,《指導意見》強調,既要以司法手段推動政府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誠信履約以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也要推動民營企業依法誠信規範經營,引導企業家遵紀守法,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弘揚企業家精神。
“針對陷入困境的民營企業,要求完善相關重整機制和配套制度,加大挽救力度,推動有效化解民營企業債務鏈條。”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