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被前夫打傷無錢醫治,孩子又需撫養,1.4萬司法救助金來紓困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綜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自強

被前夫打傷無錢醫治,又有孩子需撫養,前夫既不給撫養費,也不支付賠償,當事人王某急需救助。在審查起訴時,李滄區檢察院依法啓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向王某發放1.4萬元司法救助金。2021年李滄區檢察院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33件,發放救助金37.3萬元。

據瞭解,2021年1月,王某被前夫李某打傷,經法醫鑑定構成輕傷二級。李滄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審查起訴時,發現王某急需救助,便依據司法救助標準化工作流程,將案件移送該院第五檢察部。

第五檢察部主任劉遠龍審查發現,被害人王某右側眼眶下壁骨折,醫院建議手術,但因生活困難無錢醫治而放棄治療。她有兩個孩子需要撫養,而打人的李某既不支付撫養費,案發後也未對王某作任何賠償。走訪確認王某實際情況後,李滄區檢察院依法啓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並依據該院制定的司法救助金標準化計算方法,將王某家庭困難、受傷程度等情況換算為具體的分值,確定向王某發放1.4萬元司法救助金。

李滄區檢察院在12309檢察服務大廳開闢出專門場所,創建“司法救助家”,並出台《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實施細則》,對司法救助方式、救助標準進行規範,形成了一套以經濟救助為主體,以法律援助、支持起訴為配套,以思想疏導、宣傳教育為輔助,以銜接其他社會救助為助力的科學救助體系。

為明確救助金額、減少爭議,李滄區檢察院結合被救助人的困難程度及受侵害情況,對司法救助金額設定了標準化計算公式,將申請人傷情等級、困難狀況、賠付情況、因案遭受損失等均列為評估因素。2021年李滄區檢察院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33件,發放救助金37.3萬元,正在辦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