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停車,你必須知道的事!
沒有禁停標誌就能隨便停車?
車停在泊位內還應注意那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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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皆有學問,停車也不例外。下面,瀋陽交警將針對十種常見的違法停車行為,告訴你什麼情況不能停車,如何停車才正確,和你嘮嘮停車那些事!
違法停車面面觀,這些行為不能有!
1、禁停標誌不能停。在道路上設置的禁停標誌,如果是一個紅圈內藍底紅叉的圖案,則表示該路段禁止一切機動車臨時或長時間停放;如果是一個紅圈內一道斜槓的圖案,則表示該路段禁止機動車長時停放,但可以臨時停放,通常這個標誌會設立在學校、醫院等附近。
2、黃邊線不能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禁止停車的道路,可設置禁止停車線和禁止停車標誌,禁止停車線為單黃實線。單黃實線施劃在道路中間則是禁止車輛跨越,當單黃實線被施劃在道路一側邊緣上時,其身份便轉變為禁止停車標線。
3、非機動車道不能停。有些駕駛人隨意將車輛停放在非機動車道或人行道上,認為非機動車和行人體積小、速度慢,可以繞過自己的車輛,沒有影響到其通行,實際這是對非機動車、行人路權的侵犯。
4、不入位不能停。車位是規劃整齊的用來專門停車的位置。但是有些駕駛人經常停歪或壓線,有時一不小心就佔了兩個車位。如果剛巧有車主經過,看到這個車位,卻發現被旁邊的車擠佔了位置,根本不夠停。即使將車停進去也開不了車門,這顯然是一種侵佔停車資源的不道德行為。
5、不順向不能停。順向停車是指車頭必須按照道路行進方向指示或車位箭頭指向停放。但部分駕駛人為省去倒車環節,看到個泊位就直接開進去,管他順向不順向,這顯然是對周邊整齊規範停車環境的一種破壞。
6、消防通道不能停。除禁停標誌和黃實線外,還有一些“隱形的禁停標誌”,也是需要大家注意的。例如有人將車停在了消防通道處被交警處罰,則認為車輛所停之處無禁停標誌,也無禁停標線,交警處罰沒有依據。其實根據《道交法實施條例》第63條的規定,距離路口50米之內、公交站台、加油站、消防設施前後30米之內均禁止停車。
7、盲道不能停。盲道是為了保障盲人安全出行、降低障礙物的干擾而專門設置的特殊道路。它是幫助盲人正常行走的一雙明亮眼睛。佔用盲道停車是方便了自己,卻給盲人造成了很大的麻煩,很可能造成他們迷路或撞到障礙物受傷。
8、騎壓邊石不能停。路邊石,就是老百姓俗稱的“馬路牙子”。它是在路面上區分車行道、人行道、綠地、隔離帶和道路其他部分的界線,起到保障行人、車輛交通安全和保證路面邊緣整齊的作用。有些駕駛人自認為車輛底盤高,就騎壓邊石停車,這種行為不僅有礙觀瞻,也影響行人或非機動車的正常通行。
9、路口不能停。車輛在路口停放嚴重阻礙他人車輛通行。如果把車停在十字路口或是丁字路口的話,很可能造成他人轉彎的空間不足,從而造成刮擦事故。另外,路口違停會遮擋右轉彎車輛駕駛人的視線,造成交通安全隱患。
10、不按道路行駛方向不能停。一些駕駛人在路內泊位停車或道路臨時停車時,偏偏不按道路行駛方向停車,過程中勢必因逆向行駛,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倒車出來時又要經過調頭或二次逆行的過程,再次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影響他人出行。此外,個別駕駛人見路內泊位已滿,為圖個人方便, 隨意將車輛停放在道路中間,甚至停到中央隔離設施兩側,此種現象在夜間小區周邊道路表現的猶為突出,這種行為導致後方車輛必須變道通過,降低通行通行效率,且易引發交通事故。
交警告訴您“車該怎樣停”
停車究竟應該怎麼停?其實停車也是一門學問:
應選擇路外停車場停放,夜間應儘量選擇進院進庫停放。
應在設有停車泊位的道路兩側邊石以外空間或道路泊位內臨時停放,停放時注意認清限時停放標識。
在遇有緊急情況需要臨時停車時,應當緊靠道路右側停放,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高速公路行車時,只有緊急情況可以停車,還要按照規定距離,擺放警示牌,保障安全。
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牢記“八字”停車標準
廣大駕駛人停車時應本着安全、規範的原則,自覺維護停車秩序,牢記“八字”停車標準。
入位:是指機動車停車必須在泊位內停放,嚴禁越線、壓線停放;
順向:是指車頭必須朝道路方向或者按箭頭指示停放,在准許臨時停車的城市道路上,機動車必須按行駛方向停放;
頭齊:是指車體與停車泊位前段標線基本垂直,並排停放車輛車頭基本對齊;
守時:是指在時間性泊位停車要按時停放,到時駛離。
【來源:煙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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