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將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麪包車除外)納入免檢範圍。
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麪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車輛發生傷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仍按原規定週期檢驗。
對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駕駛證的年齡上限由70週歲調整為不作限制,對70週歲以上人員考領駕駛證的,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且需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提交體檢證明。
在實現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通考”的基礎上,推行摩托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或者居住登記憑證。
在已實行非營運小微型客車轉籍檔案網上轉遞的基礎上,推行摩托車轉籍信息網上轉遞,申請人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無需再回遷出地驗車、提取紙質檔案。
駕駛人通過“交管12123”APP,可以查詢、下載交通責任事故,準駕車型變化,交通違法和記滿分等記錄。
對二手車出口企業收購機動車用於出口的,簡化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可以直接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無需核發正式號牌;屬於異地收購車輛的,可以在機動車登記地直接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無需返回企業所在地辦理。
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需要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體檢醫療機構由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擴大到符合健康體檢資質的二級以上醫院、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健康體檢中心等醫療機構。
在12個省(區)試點推行非營運小微型客車登記持身份證通辦,對本省户籍居民省內異地辦理新車註冊登記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或者居住登記憑證。
在試點地區辦理機動車登記、核發檢驗合格標誌時,網上核查機動車交強險信息,申請人無需再提交機動車交強險紙質憑證。
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實施。為保證新措施順利啓動、精準落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制定配套制度規範,組織信息系統升級,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做好實施準備。
編輯:徐曉偉 責編:李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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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棗莊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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