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只買交強險而沒有第三責任險,這些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交強險是屬於國家強行推進的汽車保險,叫着交通車輛強制保險,強制的意思就是必須要繳納,不繳納車輛就無法年審。去年之前的交強險,其實保障程度是比較低,醫藥費只有10000元,車輛維修費只有2000元,精神及傷亡賠償金只有11萬元,總的保障大概就是12.2萬左右。只要出了一個人傷的交通事故,這個保障一般是不夠賠付的,那麼餘下的部分就需要本人自掏腰包來賠付,這在經濟上損失是非常巨大的。
正好我這個朋友的車輛第三者任險只買了30萬,加上交強險的12.2萬,總的保險賠償金額最高為42.2萬,但是醫療費花了25萬,加上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誤工補助、生活費、護理費等50餘萬,這樣計算起來,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我朋友需要承擔醫療費、賠償費用等接近80萬元,但是交強險加上第三責任險總的賠償額度只有42.2萬元,除了保險公司全額賠償這42.2萬以後,我朋友還需要自己自費37萬元左右。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發現如果只買交強險,不出交通事故,或是對於一般的小事故,是足夠應付的。但由於醫療費只有1萬元,這個1萬元的醫療費只要住進三甲醫院,一般一個周左右就會用完。對於買車的人,買得起車,保險費用是萬萬不能省的,如果買了車子,而只有交強險,我倒是建議還不如不買車,因為買了車,連最基本的保險費用都不願意支付,説明我們連起碼的風險意識,自我保護的意識都沒有,那麼你還買什麼車呢?出了交通事故你拿什麼來做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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