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佈首批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典型案例

2月5日,最高檢察院發佈首批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典型案例,直面當前辯護律師執業的難點痛點,旨在進一步強化檢察監督,切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共5件,分別是律師魯某某申請知情權監督案、律師王某某申請會見權監督案、律師陳某某申請會見權監督案、律師朱某某申請律師助理協助會見監督案、律師侯某某申請發表意見權監督案。

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廳長徐向春介紹,本批5件典型案例涉及面廣、類型豐富,涉及公安、檢察、法院等辦案主體,涵蓋會見權、知情權等律師執業權利,囊括偵查、起訴、審判等訴訟程序。5件案例的發佈,對於各級政法機關規範行使權利,依法保障律師執業,及時開展阻權救濟等工作具有較高的指導價值和規範意義。

據統計,2020年1月至12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計審查辦理侵犯律師執業權利控告申訴案件2000餘件。其中,已辦結1600餘件。從受理案件情況看,反映“限制律師會見通信”的,共計600餘件;反映“未送達文書或告知移送情況”的,共計300餘件;反映“不允許律師查閲摘抄複製案卷材料”的,共計200餘件。各地在辦案中,依法履行監督職能,查實侵犯律師執業權利案件1200餘件。在查實的案件中,通知糾正700餘件,發出檢察建議500件。

徐向春介紹,2019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持續開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監督工作,各地認真履職,依法監督糾正了一批律師控告申訴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辦案效果。從中選取的這5件典型案例,是檢察機關發佈的關於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第一批典型案例,集中體現了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監督工作成效。

據悉,正在開展的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室評比工作,已將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考核內容。對未設置律師“綠色通道”,未成立專門辦案組或有專門檢察官的,實行一票否決,不得參加評比申報;對認真辦理侵犯律師執業權利的控告申訴案件並取得良好效果的,優先作為評比表彰對象。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高健

編輯: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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