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
3月1日施行
要求從源頭上減少垃圾產生
河南禁塑又邁出重要一步
塑料禁限,再次明確
《辦法》規定▼
依法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製品,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廢棄物產生;
推行淨菜上市;
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
旅館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推行綠色辦公,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
去年9月24日,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六部門就下發通知,決定擴大部分塑料製品禁限管理實施範圍▼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縣級以上城市的城市建成區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含預包裝袋、連卷袋、保鮮袋),餐飲堂食服務禁止提供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旅遊星級飯店等場所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像生鮮產品一樣塑料袋也能有溯源碼
這次河南省實施禁塑,有一個動作走在全國前列——成立了河南省可降解塑料產業鏈創新聯盟,並正在逐步建立降解塑料溯源體系,推出溯源碼和聯盟標識。
某飲品店的環保塑料袋,免費為消費者提供
其中所謂的溯源碼,等同於市民去超市購買生鮮、包裝盒上的溯源碼,拿手機一掃,就能看到商品從原材料選購、加工、運輸物流的全過程,“溯源碼將會和聯盟標識一起印到塑料製品上。”河南省塑料協會會長段同生説。
垃圾分類,違反規定要處罰
按照《辦法》規定▼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日常巡查,引導、督促單位和個人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發現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應當予以勸告、制止。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主體將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不符合規定的單位進行收集、運輸的,由城市生活垃圾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破壞、阻礙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設施正常運行的,由城市生活垃圾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的,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鄭州市生活垃圾20年暴增兩倍多
據瞭解,鄭州市2001年產生生活垃圾81萬噸,2021年產生生活垃圾271萬噸,鄭州市日均產生生活垃圾7438噸,垃圾總量增加了兩倍多。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對於鄭州這個國家中心城市來説意義重大。
目前,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燒設施56座,僅去年就建成了28座。當前,我省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5.64萬噸/日,實際日均焚燒處理垃圾約4.9萬噸,焚燒處理佔比接近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