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鍾曉璐 實習生 魏狄辰
近日,成都崇州法院法官代建收到了一面八旬老人送來的錦旗。
這件案子其實很普通。原告顏某某是位年近八旬的老人,也是一名老黨員。據老人稱,去年10月20日,他在崇州市街子鎮街道市場上向被告楊某某買了一張木質沙灘椅。
今年1月15日,他躺在沙灘椅上時,椅子突然發生斷裂,造成本人摔傷,隨即送往骨科醫院住院治療。經檢查,部分腰椎骨折,經醫院及時治療,基本癒合。此事給他的身體造成傷害,要求楊某某賠償醫療費等2000餘元。
代建法官承辦案件後,瞭解到老人此前已到很多部門投訴過,均未得到圓滿處理。老人的證據除了一張破損的沙灘椅和自己受傷的照片、醫療發票外,並無其他。
開庭那天,承辦法官依法組織雙方庭前調解,楊某某果然否認老人是因坐沙灘椅摔傷,態度強硬,拒不調解。老人脾氣很倔,態度強硬,表示這件事要是解決不好,他就繼續上訴、上訪。
看到雙方爭吵不休,承辦法官安排二人到不同的辦公室入座,把雙方分開,給他們遞上茶水,單獨詢問,首先向老人釋明其證據的薄弱,降低他對調解的牴觸情緒。然後對楊某某從情理上進行勸解,希望她本着實事求是精神妥善處理此事。
承辦法官連軸轉,這邊勸解了原告又跑到另外辦公室勸解被告,這樣來回無數次,耗費一個多小時,老人看在眼裏,也感動了對方,被告承認自己售賣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雙方終於達成調解協議,楊某某當庭給付了顏某某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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