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職工醫保轉入 注意繳費年限問題

因工作調動等關係來到廣州居住生活,長期使用異地醫保帶來諸多不便,如何才能把職工醫保關係轉入廣州呢?如果今後在廣州退休,享受廣州醫保待遇會受到什麼影響?有什麼需要注意之處?本期醫保小貼士關注醫保關係轉移接續的相關問題。

問題一:哪些參保人可以將外地職工醫保關係轉入廣州?

答: 符合下列兩項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將外地職工醫保關係轉入廣州:

(一)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已按規定參加廣州醫保並正常繳費;

(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符合省醫保關係轉移接續辦法規定條件,選擇廣州作為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享受地。

相關規定速覽:

《關於印發廣東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70號)

第五條: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後不再繳費,按照規定享受職工醫保待遇:(一)在各統籌區參加職工醫保的累計繳費年限符合退休後待遇享受地規定的年限要求。(二)在待遇享受地參加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

第六條: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退休後職工醫保待遇享受地:(一)參保人在最後參保地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在最後參保地享受職工醫保待遇。(二)參保人在最後參保地的繳費年限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但在曾參保地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在該曾參保地享受職工醫保待遇。(三)參保人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及本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情形的,可選擇在參保人實際繳費年限最長的曾參保地或有參保繳費的户籍所在地,按照該地規定繳費至規定年限後,在該地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問題二:將職工醫保關係轉入廣州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能享受廣州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嗎?

答: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同時符合以下兩項規定年限條件的,可享受相關退休待遇:

(一)累計繳納職工醫保費年限(包括異地轉入廣州的繳費年限):2014年1月1日後首次參加廣州職工醫保的,須滿十五年;2014年1月1日前首次參加廣州職工醫保且在1月31日前繳費的,須滿十年。

(二)在廣州參加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十年。

舉例:趙叔於2015年來廣州工作並首次參加廣州市職工醫保,並將外地68個月的職工醫保繳費年限轉入廣州市。2026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納職工醫保年限為204個月(包括廣州市的136個月和外地轉入廣州的68個月),已滿十五年;在廣州市累計職工醫保繳費年限為136個月,已滿十年。同時符合上述兩項條件,從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次月起享受廣州市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

問題三:職工醫保關係轉入廣州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未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如何繼續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答:符合延繳條件的參保人可以到税務部門辦理延繳手續,延繳期間享受相應的職工待遇。延繳至規定年限後,可以不再繳納職工醫保費,享受相應的退休人員待遇。

舉例:李伯於2012年來廣州工作並首次參加廣州市職工醫保,並將外地90個月的職工醫保繳費年限轉入廣州市。2021年5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納職工醫保年限為195個月(包括廣州市的105個月和外地轉入廣州的90個月),已滿十年;在廣州市累計職工醫保繳費年限為105個月,未滿十年。符合條件一“累計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滿十年”,但不符合條件二“在本市累計繳費滿十年”。李伯需在本市繼續參保繳費15個月至規定的繳費年限後,可以不再繳納職工醫保費,享受相應的廣州市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文字整理/記者周潔瑩)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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