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王春
□ 本報通訊員 芮萱
“讓我苦惱了兩年的問題這麼快就解決了,真的沒想到,太感謝法院了!”案件申請人楊某連連感嘆。
2023年9月,楊某曾就一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向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11萬餘元。
考慮到該案為涉民生案件,該院執行指揮中心立刻啓動執行綠色通道,指揮協調立案、查控團隊迅速跟進,第一時間發起線上查控;執行法官立即前往現場走訪調查,並由執行實施團隊負責人通過數字化平台遠程在線指揮調度……“線上+線下”合力,促使該案不到一天時間全部執行完畢。
近年來,為打通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公里”,瑞安法院堅持以人員分類定崗、案件繁簡分流、流程分段管理、事務集約處置、節點閉環管控為機制導向,創新推出“一箇中心統籌,兩大團隊主導實施,六大模塊集約,一個平台賦能”的“1261”案件全週期閉環式分段集約執行模式,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以來,該院執行標的平均到位率上升至56.59%,執行到位9.71億元,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達99.5%。
指揮中心全局管控
作為“1261”模式中的首個“1”,該院積極探索執行指揮中心在決策分析、指揮調度、質效管控等方面的中樞統籌職能,通過細化工作規程、建強管理團隊等途徑,逐步形成了以執行指揮中心為主導,縱向管理初執、終本團隊,橫向統籌案件繁簡分流、事務集約辦理、實施行為監督的全新工作格局。
“要做到全局性管控,關鍵在於加大前端執行力度、加快中端督促進度、加深末端覆盤密度,運籌指揮中心,執行千里之外。”瑞安法院執行局局長陳金春説。
在執行指揮中心運作下,該院統籌前端調度執行力量,不定期開展涉民生、涉中小微企業、涉金融案件集中執行行動,增強執行威懾力。
今年以來,該院累計開展集中執行專項行動9次,執行到位7942萬餘元。在執行中端,指揮中心持續性發力,定期通報弱項指標,指定專員每日監測個案流程節點錄入、集約事務辦理進度,對進度滯後、亮起紅燈的環節予以提醒督辦。
該院執行指揮中心累計組織召開質效分析會議13次,發佈各類工作提醒60餘次。對於末端的“回溯覆盤”,指揮中心常態化開展案件質量評查,隨機抽選終本、終結執行案件進行交叉檢查,並圍繞執行常見問題舉辦“執行·開講了”業務課堂,通過研學互動、以案促管方式,提升整體辦案水平。
瑞安法院副院長馬慶可介紹:“通過做強執行指揮中心這一中樞統籌平台,精準引導前端、中端、末端同向發力,不僅形成了有效的工作閉環,還推動了執行工作由碎片化向集約化轉變。”
兩大團隊主導實施
分段集約既是團隊間的相互協作,也是權力間的相互制衡,為解決傳統的執行模式中內部監督制約不足問題,瑞安法院嚴格區分執行核心事務和輔助性事務,並在模塊組建、流程設置上做足文章,着力推動執行權合理配置和科學運行。
在執行實施環節,“1261”模式中的“2”是根據首執案件和終本恢復事項分設初執、終本續管兩大執行實施團隊。初執實施團隊集中精力辦理首執案件,案件終本後的恢復事項由終本續管團隊負責辦理,但首執案件的終本報結需由終本續管團隊進行審核把關,確保執行措施已窮盡。
“這是我院首次設立終本續管團隊,徹底改變以往人人手裏都有陳年舊案的情況,加速終本去庫存。”在執行戰線上幹了20多年,陳金春對這一團隊的定位非常明確,就是推進終本案件規範化管理,負責終本前置審查以及終本後續管理工作。2022年以來,該院累計消化終本案件2855件,無一案件存在違規終本情形。
“分段不是分責。分段集約改革,我們還要優先考慮如何防止推諉扯皮,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馬慶可介紹,“‘1261’分段集約模式中,各集約團隊就集約事務向經辦人負責,經辦人就全案對當事人負總責,責任清晰明瞭。”
六個模塊精細辦案
“1261”模式中的“6”代表立案、查控、騰房、評拍、分配、歸檔等六個事務模塊。案件立案後先由查控團隊集中查控,並根據網絡查控、關聯案件檢索結果進行繁簡分流,優化執行資源配置,做到簡案快執,繁案精執,避免繁簡案件混雜引發的選擇性執行問題。執行期間,執行實施團隊可向各集約模塊發出執行指令,各事務組負責辦理和節點信息反饋錄入,執行指揮中心實時監測督促落實,從而形成閉環管理。
“法院強騰隊伍有聲勢,有氣魄,真正為民辦實事!”近日,申請人王某終於拿到一筆20萬元款項,他激動地握着法官的手説道。在騰房的壓力下,該案被執行人東拼西湊籌齊款項,主動將案款匯至申請人賬户上。
在不動產騰空方面,執行員“不願騰、不敢騰、不會騰”現象一直較為普遍,房產久拖未處置問題也一度成為執行信訪“重災區”。2022年,該院將不動產騰空事務進行集約,吸納骨幹執行力量成立“小明強騰執行工作室”,並將騰空事務進行外包,通過“強騰團隊主導+保安公司輔助”模式,提升強制執行震懾力,逐步形成當事人自行騰空、主動履行的良好社會氛圍。自2022年1月成立以來,該團隊已累計完成騰空事務713件,其中強制騰空僅44件,當事人主動履行219件,當事人自行騰空或繳納騰空保證金392件。
“通過‘集約+外包’,我們100%解決了房屋騰退的難題,全部做到‘先騰後賣’。兩年來,關於反映不動產未及時處置的執行信訪一件都沒發生。”陳金春説。
“1261”模式所帶來的執行分段化、模塊集約化不僅打破了原有“一人包案到底”的辦案模式,實現從“一人包案到底”向“多人辦一案”的轉變,減輕執行幹警的辦案壓力,而且能讓“專業的人”辦“專業的事”,使各個團隊能夠輕裝上陣,集中精力辦好自己的“分內事”,有力促進辦案的集約化、精細化,提升執行質效,平均執行時間指數排名温州基層法院第1位。
智慧系統嚴格監控
“1261”模式中的末尾“1”是一個智慧執行系統嚴格監控案件各流程節點,以數字化手段打通實現公平正義“最後一公里”的藩籬。
為了有力提升人民羣眾的司法獲得感、滿意度,瑞安法院着力深化信息技術與司法工作的融合,推動召開府院聯席專題會議,緊盯“查物找人”“信用修復”等執行難點堵點問題,出台執行“一件事”改革實施方案,協同瑞安市資規局等26家職能部門及鄉鎮(街道),將原來分散在各部門的權屬調查、解封登記、信息歸集等10餘項協助執行高頻事項從線下搬到了線上,實現“一網通辦、一次辦結、一鏈服務”。
“本以為‘法拍房’辦證手續會很麻煩,沒想到只跑一趟就全部解決了。”近日,買受人李女士點贊瑞安法院線上辦理模式。
2023年10月,李女士通過司法拍賣網絡平台成功競拍一套房產,並繳納了全部拍賣款。該院出具拍賣成交確認書、裁定書以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後,引導她線上申請不動產司法處置轉移登記。在線完成税費繳納後,李女士當天就拿到了不動產產權電子證書。
這是該院依託數字化手段推動服務“便民化”的生動實踐,通過“數字賦能、信息共享、系統集成、協同聯動、整體智治”加強“執行難”綜合治理,有效破解了執行工作中查人找物、財產變現、跨部門聯動等方面的難題。
“切實解決執行難,不僅需要集約化,更需要數字化。”陳金春告訴記者,依託智慧執行2.0系統,該院嵌入事務集約接口,將騰空、評拍、分配、歸檔四大集約事務統一納入,事務發起、流轉、接收、辦結均在線操作,真正實現“1261”模式全過程辦案無紙化,讓羣眾享受到更為便利優質的司法服務。(王春 芮萱)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