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紅通人員”盧光遠、盧光亮回國投案

由 長孫秀芬 發佈於 綜合

近期,在中央追逃辦統籌協調和廣東省紀委監委指導下,經廣州市、番禺區紀委監委和公安機關不懈努力,“紅通人員”、職務犯罪嫌疑人盧光遠、盧光亮先後回國投案。

“紅通人員”、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盧光遠回國投案。

盧光遠,男,1955年5月生;盧光亮,男,1958年9月生,二人均系廣州市達浩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原股東,涉嫌對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行賄,分別於2014年10月、11月外逃。2021年10月,國際刑警組織對二人發佈紅色通緝令。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將該案列為重點攻堅案件,充分運用國際規則和國內法律,依法依規開展追逃追贓工作,形成有力法律震懾,二人最終主動回國投案。

“紅通人員”、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盧光亮回國投案。

盧光遠、盧光亮歸案是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紮實開展“天網2022”行動的重要成果,彰顯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堅定決心。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將繼續緊盯發生在羣眾身邊的腐敗案件,加大對基層自治組織和民生領域外逃腐敗分子追逃追贓力度,全力維護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奉勸外逃人員認清形勢,放棄僥倖心理,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