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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光祖案細節:卸任5年仍“幫人辦事”,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666萬餘元

由 納喇傲兒 發佈於 綜合

鐵道部最後一任部長、中國鐵路總公司首任總經理盛光祖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8月3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圖源:寶雞中院

盛光祖於2016年10月不再擔任中鐵總總經理,而據檢方指控,2021年11月,他還在利用原擔任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據央視新聞,2023年8月3日,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陝西省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利用擔任海關總署黨組副書記、副署長、黨組書記、署長,原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666萬餘元。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擔任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

2015年至2022年,盛光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14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盛光祖的刑事責任。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盛光祖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盛光祖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盛光祖於2022年3月被查。他出生於1949年,被查時已年近73歲。同年9月,盛光祖被開除黨籍,通報稱他“靠海關吃海關”“靠鐵路吃鐵路”。

盛光祖 資料圖

盛光祖曾先後擔任海關和鐵路系統的“一把手”。公開履歷顯示,盛光祖曾在鐵路系統工作了30餘年,歷任上海鐵路局南京分局黨委書記,杭州分局分局長、黨委書記,南京分局分局長、黨委書記,鐵道部總經濟師等職。

1999年,盛光祖升任鐵道部副部長。一年後,其轉任海關總署副署長,2008年升任海關總署署長。2011年2月,盛光祖重回鐵道系統任鐵道部部長。同月,前任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接替劉志軍擔任鐵道部一把手的第二天,盛光祖就召開鐵路建設系統電視電話會議,明確表態“我個人及黨組成員決不插手干預鐵路工程項目,在鐵路工程招投標、物資設備採購等方面,堅決做到不批條子、不打招呼、不徇私情、不施加影響”。2013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撤銷鐵道部,同時組建央企中國鐵路總公司,盛光祖則由最後一任鐵道部部長轉為中鐵總首任總經理。

2016年10月,他不再擔任中鐵總總經理。

來源:九派新聞

【來源: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