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揭示我國城市碳達峯趨勢五大類型,具體藥方怎麼開?

“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被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為年度重點任務之一,要求抓緊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峯行動方案,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峯。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清華大學環境學院等機構的專家們在近期的調研中發現,在奔向“碳達峯”的路上,有些城市已經到達或接近終點,有些還在路上,而有些仍沒有設定碳達峯時間和峯值。

專家們建議,在公佈季度GDP統計時,同時公佈單位GDP碳強度統計。碳達峯領先城市設定併發布達峯後減排路徑。各地應儘快設定並公佈碳排放達峯目標,開展碳達峯行動,每年評估併發布碳達峯進展。

城市是控制碳排放主戰場

數據顯示,能源消費總量的70%左右是城市消費的,同樣,與能源相關的70%以上的二氧化碳,也是城市排放的。

“城市始終是控制碳排放的主戰場。”在日前召開的中國城市二氧化碳排放達峯學術討論會上,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説。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大氣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雷宇此前也表示,“城市是政策落地實施的基本單元,是實現碳排放達峯和空氣質量達標的關鍵”。

一項剛剛完成的公眾調查結果顯示,在回答“城市碳達峯和自己有什麼關係”的問題時,90%的受訪者認為有關係。73%的人選擇有利於改善城市空氣質量,生活更健康;73%的人選擇有利於節儉環保生活,生活品質更高;53%的人選擇將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和提高收入;65%的人認為有利於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有道德優越感。

在上述討論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王金南介紹,研究發現,我國典型城市在2020年已經實現碳達峯,少量城市碳排放進入了平台期,但仍有大量城市碳排放還處於未達峯階段。

王金南例舉了三個已經實現碳達峯的城市:湖北武漢、廣東深圳和雲南昆明。研究結果顯示,這3個城市的碳達峯時間分別為2012年、2010年和2010年,碳達峯總排放量分別為9864萬噸、6028萬噸和4487萬噸。

深圳市城市景觀。攝影/章軻

城市碳排放達峯示意圖 資料來源:公眾環境研究中心

城市碳達峯是指城市的二氧化碳排放在一段時間內(以年為單位)達到最高峯值,之後進入平台期並可能在一定範圍內波動,然後進入平穩下降階段。由於經濟因素、極端氣象、自然因素等,視情況可以適度允許城市在平台期內出現碳排放上升的情況,但不能超過碳排放量峯值。

王金南表示,長三角地區(中國大城市最密集區域)的二氧化碳排放格局在2030年和2060年都會有顯著變化。2030年,典型大城市需要在碳達峯基礎上總量下降;2060年,絕大部分城市碳排放量都要降到百萬噸甚至以下水平。

“對我國大部分城市而言,碳達峯是城市發展轉型的重大機遇,而不是挑戰。最大的挑戰是觀念的轉變。”討論會上,中國能源研究會常務理事李俊峯表示,目前以鋼鐵、冶金和重化工產業為主的城市碳達峯都很容易,問題在於如何實現穩中有降,如何實現碳中和。

城市碳排放具有顯著差異

我國城市碳排放在總量和結構上都具有顯著差異。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王燦介紹,研究發現,全國一半的碳排放量來自於碳排放排名靠前的城市,而人口及其密度、人均GDP等是影響城市碳排放的重要因素。

“應綜合考慮城市特點,識別不同類型的城市碳達峯模式。”王燦介紹,此前,研究人員以中國278個統一數據口徑的城市為樣本,選取6個靜態指標(人口、人均GDP、二產佔比、電力消耗、建成區面積佔比、人均排放)和4個動態指標(人口年均增長率、GDP年均增長率、建成區面積年均增長率、碳排放年均增長率),對城市的碳達峯趨勢進行區分。

研究結果顯示,我國城市的碳達峯趨勢可以分為五大類:

第一類主要分佈在東北、廣西和甘肅等省份,典型城市包括瀋陽、哈爾濱、大同等,當前經濟處於欠發達階段,經濟增長和碳排放增長都最為緩慢,人均碳排放較低。

第二類城市主要分佈在河北、山西、安徽和河南等省份,典型城市包括邯鄲、保定、包頭等,城市產業結構以工業為主,儘管經濟發展處於中等水平,但經濟增長較快。

城市碳達峯趨勢類型對比。資料來源:清華大學環境學院

典型二氧化碳排放達峯城市 資料來源: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

第三類城市分佈在內蒙古和甘肅省等省份,該類城市包括鄂爾多斯、烏海、克拉瑪依等,人均碳排放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且產業結構以傳統資源型產業為主。

第四類城市以直轄市和沿海發達省份省會城市為主,典型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廣州等,經濟相對發達、產業結構低碳轉型已基本完成,經濟發展與碳排放已經或正在脱鈎。

第五類城市集中分佈在我國中部安徽、湖北和貴州等省份,包括貴陽、福州、贛州等,具有較高的城市經濟發展增速,但同時碳排放增速水平也高,而人均排放仍處於低水平。

據第一財經記者瞭解,截至目前,國家已開展了三批共計87個低碳省市試點,共有82個試點省市研究提出達峯目標,其中提出在2020年和2025年前達峯的各有18個和42個。

碳達峯目標下的“藥方”

碳達峯目標下,不同類型的城市該怎麼辦?

對於已經達峯或處於平台期的城市,王金南建議,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下降)行動方案,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約30-60%;開展能源消耗-碳排放-大氣污染物排放-空氣質量綜合評估,定量評估中長期碳排放路徑與空氣質量協同關係;建立中長期碳達峯和碳中和途徑的技術方案以及相應的成本效益分析。

而對於未達峯的城市,王金南也建議這些城市明確達峯目標(峯值和達峯年),建立二氧化碳排放達峯行動方案,“建議儘量提前達峯”,並開展二氧化碳達峯和空氣質量達標“雙達”戰略,評估中長期碳排放路徑與空氣質量協同關係等。

“傳統工業轉型期城市和低碳潛力型城市,是決定我國能否實現2030年碳達峯行動的關鍵。”王燦説,傳統工業轉型期城市有89個,排放佔比為37.8%;低碳潛力型城市有101個,排放佔比為23.7%,這兩類城市都面臨着較大的轉型挑戰。

湖北省武漢市城市景觀。攝影/章軻

蔚藍低碳地圖 資料來源:公眾環境研究中心

對於上述五類城市,王燦開出的“藥方”是:對於人口流失、經濟下行壓力大的城市,在進行碳達峯規劃與實施時,應重點協調低碳發展與經濟增長、就業的關係;對於依賴傳統工業,處於產業結構轉型期的城市,應積極運用低碳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

而對於資源依賴且面臨一定增長困境的城市,應提高資源使用效率,構建多元化的產業體系;對於供給側改革卓有成效、產業結構低碳轉型進度領先的城市,應建設新型碳達峯示範區,引導消費側低碳轉型;對於經濟增長迅速且產業結構還未形成重工業路徑依賴的城市,應規劃建立低碳產業體系,發展創新型綠色經濟。

“應該對碳達峯有一個清楚的認知。碳達峯是一個自然過程,隨着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推進,碳達峯是必然的、可期的。”上述討論會上,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潘家華表示,碳達峯不是攀高峯,不是爭空間、摸高峯,而是要削峯、壓峯、拉低峯位,以便走向淨零碳。“實現碳達峯不應瞎折騰,謹防誤導,實現零碳能源沒有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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