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年代的孩子都有自己的童年遊戲,只要是流行的,他們感興趣的,他們都會玩。六七十年代,沒有什麼電子產品,孩子們玩泥巴,玩滾鐵環,玩水,玩雪,玩自然界裏的花花草草。現在的孩子們,可以玩的東西簡直是太多了,他們的玩具可以説是應有盡有。如今電視上,電腦上,鋪天蓋地有很多的動漫遊戲,吸引了很多孩子去玩,每一款遊戲火了,與此相關的產品也出來了。比如街上很快會出現遊戲卡片,好多小朋友都買這個,但是有個小朋友為了買這個,竟然被告知“犯法”了。
3月9日,在安徽銅陵某派出所,來了一個11歲男孩。他穿着紅色羽絨服,揹着一個大書包,神情忐忑,一副快要哭出來的樣子。警察叔叔們正忙着自己的事情,看到這個小男孩進來了,就問他有什麼事情。小男孩把書包取下來,放在一張椅子上,就開始往外掏東西。
警察叔叔們對他的舉動感到奇怪,圍過來看他手裏的東西,原來是很多的遊戲小卡片。小男孩掏了又掏,掏了好幾百張小卡片出來,放在警察叔叔面前,然後就哭泣起來,一種“你們懂的,我錯了”的樣子。
警察叔叔們更驚訝了,這種街頭的動漫小卡片,是男孩們最喜歡的玩具了,上面都是最流行的動漫人物肖像,不知道小孩子拿這個來警察局幹什麼,有什麼故事嗎?小男孩擦着眼淚,説自己喜歡買這些小卡片,媽媽給的零花錢,他都用來買這種卡片了,大概攢了有五百張了。後來媽媽發現了這些卡片,説買這些東西是犯法的,要他來警局自首。
小男孩很害怕,思想鬥爭了一下,就揹着所有的卡片來警局自首了。警察叔叔知道這是一個母親在嚇唬孩子呢,但是這樣的溝通方式顯然是不妥的。孩子們愛玩是天性,只要沒有沉溺於遊戲,耽誤學習,適當的娛樂也是沒有問題的。警察叔叔教育了一下小孩子,就放他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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