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10月13日發佈了關於收到人民檢察院延長審查起訴期限通知書的公告。
公告稱,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於2020年9月14日披露了《關於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等涉嫌犯罪被公安部門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202),關於公告中提及的案件,公司已於近日收到蘇州市人民檢察院下發的《延長審查起訴期限通知書》,內容如下:
“蘇州市公安局移送起訴的你單位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一案,因案情重大、複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十五日,自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