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駐華協調員:鼓勵男性發聲以終結性別暴力

1999年12月17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指定11月25日為“國際消除對女性使用暴力日”。

今年11月25日,一年一度的消除性別暴力“16日行動”再度拉開帷幕。當日,聯合國婦女署中國辦公室為響應今年的“點亮橙色:即刻停止針對婦女的暴力!”主題(Orange the world: End violence against women now!),舉辦了“與她並肩,攜手同行”男性參與圓桌論壇。

圓桌論壇上,長期關注婦女兒童權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高級法官趙俊甫在回答現場提問時説:“制度的完善是沒有止境的過程,但我們不能説制度如此規定,我們就無能為力了。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做得更多、做得更好。”

“他為她”

本次圓桌論壇由聯合國婦女署中國辦公室國別主任安思齊女士(Ms. Smriti Aryal)主持,邀請了聯合國駐華協調員常啓德(Mr. Siddharth Chatterjee)、荷蘭駐中國大使賀偉民(Mr. H.E. Wim Geerts)、全球化智庫(CCG)創始人王輝耀、最高人民法院高級法官趙俊甫、廣東省中山市教研室教研員馮繼有、後生價值聯合創始人王笑哲等多位男性領導者、倡導者,共同探討男性在實現性別平等、消除暴力中的角色和行動。

安思齊25日在圓桌論壇上指出,消除性別暴力是聯合國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中的第五個(SDG 5)——性別平等的內容,更是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環節。一方面,性別暴力是可以預防的,這需要系統性改變和跨領域合作,當前情況下,男性作為大部分政策的制定者和決策者,在消除性別暴力進程中應當發揮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賦能女性是終結暴力的重要途徑,我們相信假使男性可以將視野放得更遠,男性領導者可以懷有同理與共情,就可賦能女性,向前一步,助力她們實現夢想。

聯合國婦女署引述最新統計數據指出,全世界15歲及以上的婦女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在一生中至少遭受過一次身體暴力或性暴力,新冠疫情導致的失業和貧困更加劇了女性受到暴力傷害的風險。為了實現性別平等,讓男性和女性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聯合國婦女署鼓勵各方參與到改變不平等的權力關係與歧視性社會規範的行動中,並於2014年發起“他為她”全球宣傳倡導活動,旨在通過提供系統性的方法和有針對性的平台,邀請男性作為夥伴,使其成為性別平等的推動者,為婦女賦權和賦能做出貢獻。

身為男性的常啓德(Mr. Siddharth Chatterjee)於2021年1月16日起擔任聯合國駐華協調員。駐地協調員為聯合國秘書長的指定代表,向聯合國秘書長彙報。常啓德曾擔任聯合國駐肯尼亞協調員,並有着在伊拉克、印尼、索馬里、南蘇丹、蘇丹、波黑等地工作的經驗。

“在世界上的任何一個地區,女性都是更加脆弱的人羣,而很多時候男性是性別暴力的施害者。我鼓勵更多男性在性別議題上發聲,這需要他們的勇氣、個性和同理心,只有當每一位男性都這樣做才可終結性別暴力,‘男子漢’氣概(masculinity)絕不應該成為暴力發生的原因。”常啓德25日在圓桌論壇上説。

常啓德2021年在其一篇呼籲提升在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教育(STEM)領域中的性別平等的文章中引用了“婦女能頂半邊天”(Women hold up half the sky)的説法。常啓德曾強調,聯合國所有駐地協調員覆蓋162個國家和地區,他對駐地協調員可以保持“完全的性別平等和南北(注:指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平衡”感到很自豪。

25日,常啓德在回憶起自己在聯合國的工作經歷時説:“坦白地説,我並不認為(在推動消除針對婦女的暴力和提高男性在性別平等中的參與上)我做得很好。在回望這些經歷時,我希望我當時可以做得更好,希望可以帶着這些經驗做得更多。”

“制度完善沒有止境”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下稱《反家庭暴力法》),這是一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其於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該法按照預防為主、教育與懲處相結合原則,規定根據情節輕重對加害人出具告誡書、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等,明確了政府、社會組織、自治組織和·學校、醫療機構等各方職責,並設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切實保障家庭成員,特別是婦女兒童權益。

但在實踐中,《反家庭暴力法》的落實仍面臨許多挑戰。11月25日,趙俊甫在圓桌論壇上提到法律對婦女和女童的賦權工作時説:“最高法院在婦女和女童的賦權方面做了很多探索性的工作,通過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釋文件,讓基層法官和檢察官知道如何有效收集罪犯信息,並在最大程度上保護受害人隱私。” 趙俊甫説道,“制度的完善是沒有止境的,對於婦女的賦權也是沒有止境的,我們要讓受害人有勇氣、有能力對暴力行為説‘不’。”

回答現場提問時,趙俊甫指出:“我們法院在處理案件時的做法其實已經給了我們啓示——我們可以做得更多、做得更好。在司法理念方面,業務培訓很重要;另外,要通過司法文件把法律的框架性規定更加細化,增強其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這樣有利於法律的實施。看起來瑣碎的工作其實都是很重要的方面,細節決定了我們在消除對女性使用暴力上的工作能否真正發揮它的效果,每個人都可以參與其中,做出自己的貢獻。”

王輝耀25日在圓桌論壇上也表示:“男女平等在中國是很重要的議題,我們常説婦女能頂半邊天,必須要消除對女性的歧視和暴力,同時也要做到對女性的尊重。未來我們要在高級別的領導職位中提升女性比例,才能樹立男女平等典範,性別平等是我們要追尋的永恆話題。”

馮繼有25日在圓桌論壇上則提到了“亡羊補牢”和“未雨綢繆”:“聯合國婦女署倡議培養‘平等的一代’,強調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就是面向未來的基礎工程。國務院今年9月發佈新的婦女兒童十年發展綱要中,明確要求要在大中小學和幼兒園全面廣泛地開展性別平等教育。我們要亡羊補牢,更要未雨綢繆,種下平等的種子,才會開放出沒有暴力的幸福家園。”(gcy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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