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省公安廳廳長落馬後,肅清流毒!

由 公羊淑軍 發佈於 綜合

​全國政法系統的教育整頓工作正在持續推進中。近期,已有多名公安系統幹部被查。不久之前的4月9日,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剛剛被查。

就在劉新雲落馬後的第二天,4月10日下午,太原市公安局召開局黨委擴大會議,會議強調:全面徹底乾淨肅清劉新雲流毒影響,是當前全市公安機關一項重大而嚴肅的政治任務。與此同時,忻州市公安局召開黨委擴大會議,會議強調:劉新雲的違紀違法行為背離了黨的宗旨,嚴重踐踏黨紀國法,給黨的公安事業造成嚴重危害,必須全面徹底清除流毒,挖根除弊、激濁揚清、正本清源。

就在同一天,大同市公安局召開局黨委專題會議和全市公安機關貫徹落實省公安廳重要會議精神大會,傳達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劉新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決定。而且,當地也明確表示“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委和省公安廳黨委精神上來,全面徹底乾淨肅清劉新雲違紀違法的流毒影響”。

劉新雲的仕途基本沒離開過公安系統,曾任濟南市副市級幹部、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山西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等職。作為山西省公安系統的“一把手”,劉新雲對省內公安系統政治風氣的影響自然不小,因此,各級有關部門對其“流毒”加以肅清,也顯得很有必要。

劉新雲不是近期唯一一個出問題的省部級公安系統領導。今年2月10日,上海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當時,紀檢部門通報稱:經查,龔道安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將有關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私營企業報銷、支付;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公安系統主要領導大搞腐敗,乃至於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其負面影響不可小覷。這種做法不僅破壞了公安幹部在民眾心中的形象,也必然會污染一地的政治風氣,造成深遠影響。這些幹部本應扮演社會治安與民眾利益捍衞者的角色,但卻自甘墮落,與不法分子沆瀣一氣。對這類人加以嚴懲,是反腐倡廉、掃黑除惡的必然之舉。

今年2月4日,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原副廳級幹部黃大功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當時,紀檢部門批評他:濫用執法權,辦“金錢”案,違規出具證明材料,為黑惡集團首要分子重罪輕判“鋪路架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耍特權、逞威風。今年4月8日,海南省公安廳原巡視員曹晶被開除黨籍。經查,此人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他人財物;違反羣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如今,劉新雲已經落馬,相信隨着紀檢部門的調查,其具體違紀違法問題將得到進一步的曝光。隨着反腐工作持續深入,政法系統的風氣必將得到有效淨化。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澎湃新聞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