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付國豪,他們罪名成立!

付國豪遇襲案裁定,3被告參與暴動及傷人罪成,1名被告兩項罪名不成立

香港“星島網”消息稱,針對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付國豪在香港國際機場遇襲案,香港法官今天裁定,畢慧芬等3人蔘與暴動及傷人罪成,29歲被告黃逸豪兩項罪名不成立。

毆打付國豪,他們罪名成立!

香港“星島網”報道截圖

據香港“星島網”報道,2019年8月13日,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付國豪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暴力示威者包圍襲擊和捆綁。畢慧芬等4人涉嫌與此事件有關,被控暴動、非法禁錮等罪,他們早前在區域法院受審。法官李慶年6日在區域法院裁定其中黃逸豪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兩項罪名不成立;賴雲龍傷人和參與暴動罪成;畢慧芬非法禁錮及傷人,參與暴動罪成;何家樂傷人,參與暴動罪成。

毆打付國豪,他們罪名成立!

左起:賴雲龍、畢慧芬及何家樂

報道稱,4名被告依次是19歲賴雲龍、23歲畢慧芬、28歲何家樂及29歲黃逸豪。前3名被告各否認2罪,他們否認2019年8月13日至翌日期間,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G行段,與他人蔘與暴動及非法惡意傷害付國豪。

至於黃逸豪則否認當天與他人蔘與非法集結。另外,他與畢慧芬各自否認一項非法禁錮罪。

賴雲龍開審前承認用旗杆襲擊付國豪以阻撓救援進度,而何家樂亦承認8月底被警方搜查車輛時,持有折刀,彈珠和雷射筆等武器。

來源:環球網/如風 江南老丁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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