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8日,前警察德雷克·肖萬在亨內平縣地方法院出席了首次聽證會,他目前被指控為二級謀殺和二級誤殺。在央視記者對美國民權律師布萊恩·鄧恩採訪時,他給我們解釋了為什麼要對德雷克·喬文提起二級謀殺罪的指控,同時表示,雖然事實擺在眼前,但最難的部分才剛剛開始,因為在美國就是有人能夠凌駕於司法之上。
美國民權律師 布萊恩·鄧恩:
“二級謀殺罪”是我知道想要你的命,而且我知道這樣下去你一定會死,但是我還是這樣做了,然後你死了,本次的案件就屬於該範疇裏的,所以(那個警察)應該被指控二級謀殺罪。因為他顯然有這個意圖,或者至少知道這樣做將導致死亡這一事實。
但布萊恩·鄧恩表示,雖然目前導致弗洛伊德死亡的四名白人警察都被起訴,但困難才剛剛開始。據統計,自2005年以來,有大約100名警察因為使用致命武力而被以殺人罪起訴。同時,在2005年到2019年間,只有35個起訴警察殺人的案件最終熬到了警察被定罪的判決,但這些判決也只是誤殺或過失殺人,並不是謀殺,因為有些人能夠凌駕於法律之上。
美國民權律師 布萊恩·鄧恩:
有一點我要跟你説,而這點也非常重要,我做這行已經25年了,能夠指控一個警察,無所謂什麼罪名,這對我本身就已經是勝利了。不論指控警察什麼罪名,我在職業生涯裏見到的也為數不多,即使發生警察槍擊案,你也需聽到過關於其他暴力執法事件,顯然他至少應該被控有罪(就是過失殺人罪),但是多數地方檢察官沒有勇氣指控警察犯任何罪,無論是哪種犯罪。因為警官的行為本來也是代表地區檢察官的意圖,這個道理就像是他們不願起訴自己的兄弟。這樣做是不對的,因為在美國沒有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在美國我們有一部美國法典,本應是適用於所有人的,但現實情況並非如此。現實情況是,有些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很多情況下警察有權殺人,而且他們自知不會有任何後果。正因為此,他們才凌駕於法律之上,所以我們就會看到不公正事件接二連三發生,美國喜歡吹噓我們擁有世界上最偉大的司法體系,但是當你殺死一個人時,當一個警察殺死一個人時,這個體系就蕩然無存了。
據悉在首次聽證會上,法官將德里克·肖萬的無條件保釋金額定為125萬美元,或有條件保釋100萬美元。其中有條件保釋條款包括不可離開明尼蘇達州、不可和受害人家庭接觸,以及放棄引渡權等。同時德雷克·肖萬和他的律師在聽證會上沒有提出反對意見,但也沒有表示認罪。下一次庭審的時間定於當地時間6月29日下午。首次出庭通常是程序性的:包括向被告唸誦指控,雙方就保釋金數額進行辯論,並設定另一個聆訊日期。
(央視記者 許弢 許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