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判處造成大規模新冠肺炎傳染的宗教界人士三個月有期徒刑

緬甸判處造成大規模新冠肺炎傳染的宗教界人士三個月有期徒刑

△圖中戴手銬者為戴維·臘

  緬甸仰光美楊宮法院判處造成大規模新冠肺炎傳染的宗教界人士戴維·臘和吳維吞三個月有期徒刑。緬甸於3月13日發佈防控新冠疫情限制聚集令,禁止5人及5人以上聚集,但戴維·臘於3月19日從新加坡返回緬甸後就到處傳教和走訪親友,並於4月7日和吳維吞舉行大規模宗教活動,並由此直接和間接造成90多人感染新冠肺炎。戴維·臘於4月14日確診新冠肺炎後入院接受隔離治療;5月7日,戴維·臘在2次化驗結果為陰性之後獲准出院,並在接受14天隔離觀察後,於5月20日被捕,並於7月2日以違反《災害管理法》第25條而被起訴。另據瞭解,戴維·臘為加拿大國籍的緬甸裔宗教界人士。

緬甸判處造成大規模新冠肺炎傳染的宗教界人士三個月有期徒刑

△圖中戴手銬者為戴維·臘

  (總枱記者 王悦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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