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領域為何“內鬼”頻出?貪17億的“老虎”已被執行死刑
上週又有一名“老虎”被捕。
11月26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中央紀委原派駐國家煙草專賣局紀檢組組長潘家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潘家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這距離他被通報開除黨籍僅過去13天。
多名證監繫統幹部被處理
同樣是在上週五,11月26日傍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四屆、十五屆、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總經理朱毅被查。這一消息證實了本週早先的傳言。
1975年出生的朱毅長期在證監繫統工作。2000年11月,他調入證監會上海證管辦工作,2007年至2018年期間,他擔任證監會上海監管局辦公室副主任、法制工作處調研員。2018年8月至今,朱毅任國泰君安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事業部執行委員會委員、投資銀行部總經理。
朱毅還是證監會第十四屆、十五屆、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在擔任發審委主板發審委委員期間,共參與了300多場發審會,審核了200多家企業的IPO上市申請。同時,他也是近半年來第三位被查的第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今年7月,與朱毅同為連續3屆主板發審委委員的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副總裁陳翔被查。
今年以來,還有多名證監繫統幹部被處理。
5月,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毛畢華被“雙開”。毛畢華自1996年7月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在證監會工作,是一名金融監管系統的資深幹部。
通報中稱,毛畢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一再拒絕組織教育挽救,自詡手段高明,精心設計、層層佈防,串供並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漠視廉政紅線,追求腐化生活,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在與監管對象交往中貪大錢佔小利;宗旨意識淡漠,無視公權力政治屬性,干預證券監管工作,破壞監管秩序,嚴重損害監管形象;甘於被“圍獵”,腐敗貫穿職業生涯,長期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此外還有一條尤為醒目,毛畢華“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熱衷酒場飯局,新冠疫情嚴重期間仍頻繁接受監管對象宴請、擅自離崗外出遊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
今年4月被“雙開”的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亞市委原書記童道馳也曾長期在證監會工作。2000至2014年,他歷任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委員、發行監管部副主任、國際合作部主任等職。
檢察機關在起訴指控中稱,童道馳利用擔任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發行監管部副主任、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國際合作部副主任和主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企業經營、融資借款、職級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期間,作為證券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獲悉相關股票內幕信息後,在相關信息尚未公開前,告知他人買入、賣出相關股票,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內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內行”何以成為“內鬼”
金融領域反腐高壓態勢不減,近年來,中國證監會已有多名領導幹部落馬。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中國證監會原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受賄、內幕交易案。
在2006年至2015年期間,姚剛利用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併購重組、股份轉讓過程中股票停復牌、避免被行政處罰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961萬餘元。2007年1月至4月,姚剛利用擔任證監會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的職務便利,獲悉相關公司重組上市的內幕信息,使用由其實際控制的他人股票賬户在關聯股票停牌前買入,復牌後賣出,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10萬餘元。
2018年9月,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姚剛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0萬元,以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00萬元。
金融腐敗事關金融秩序與金融安全,對國家利益的危害不容小覷。在證監會日前召開的全系統警示教育大會上,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指出,資本市場“圍獵”和“反圍獵”的鬥爭仍然激烈,證監會系統反腐敗任務仍然繁重。
本該是維護資本市場秩序的“內行”、監管者,為何走上與不法監管對象稱兄道弟的歧路,最終淪為以權謀私、貪得無厭的監管“內鬼”?
大會播放的警示教育片《欲壑——中國證監會系統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錄》揭示了多名幹部的腐化軌跡,其中就包括重慶證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毛畢華和山東證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徐鐵,此外還深入剖析了年輕幹部違紀違法、“小官攬權”等問題。
證監會監管幹部手握影響市場主體的公權力,很容易成為不法分子拉攏、腐蝕、圍獵的對象。無論是“名牌大學高材生”“經濟學博士”,還是“金牌審核員”“業務權威”,如果不堅定理想信念、牢固樹立正確權力觀,就容易成為“階下囚”。因此,更要不斷加強金融領域全面從嚴治黨、促進深化反腐敗鬥爭,始終保持管黨治黨不放鬆、正風肅紀不停步、反腐懲惡不手軟。
除了金融監管系統外,金融領域其他系統同樣也存在腐敗現象。本週落馬的官員中,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銀行部總經理夏偉,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趙立宏,也都是金融領域的幹部,二人均長期在銀行工作。
金融事關國民經濟命脈,“血脈不通,則百病纏身”。中紀委曾發文指出,近年來,少數金融從業人員、監管人員背棄初心使命,把國有金融資產當成“搖錢樹”,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相互勾結,形成“黑色利益”共同體,嚴重危害金融安全、經濟安全、國家安全。
賴小民便是典型一例。作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長期從事貨幣政策、信貸管理和金融監管等工作,非法斂財17.88億餘元,犯下觸目驚心的金融領域腐敗大案,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今年1月,賴小民被執行死刑。
糧倉為何“碩鼠成堆”
上週還有多名幹部相繼被查,包括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一級巡視員劉祺,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呂建新,中儲糧集團公司成都分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唐丞有;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副司長彭付平,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孫立國等人。
短短一週內,中儲糧集團就有兩名分公司幹部落馬。此外,今年5月,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副總經理張東昇被查。去年11月,中儲糧儲運有限公司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王立強被“雙開”。
中儲糧集團成立於2000年,作為我國糧食戰略儲備的機構,肩負着守護大國糧倉的重任,然而近年來也曾曝出一系列問題。中儲糧河南分公司腐敗案便是典型一例。
2013年,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原總經理李長軒以受賄1407.9萬元以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
在李長軒案中,中儲糧河南分公司多個基層直屬庫與個體糧商、麪粉生產企業等勾結,玩起“空轉糧”。在每年“託市糧”收購前,糧庫要按計劃在糧食市場拍賣掉陳糧,騰出庫容為收購新糧做準備。而一些基層糧庫與糧商或麪粉生產企業串通,讓其購買糧庫陳糧和約,等當年的“託市糧”開始收購時,糧庫再從企業手中把陳糧買回。實際上,陳糧原地未動,賬目上卻大進大出,既損害了農民利益,又騙取了國家補貼。
判決書顯示,李長軒於2002年至2011年期間先後擔任中儲糧鄭州分公司總經理、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總經理、中儲糧河南公司董事長。任職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漯河市大道穀物董事長宛振水、登封市糧食收儲公司負責人王國順等65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407.9萬元、4.5萬美元,為宛振水等人在託市糧收購、中央儲備糧調撥、人事安排、糧庫建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肩負國家糧食安全重任,卻將糧食買賣就地“空轉”,套取鉅額補貼……中儲糧總公司與各省分公司的“垂直管理”關係,變成了“碩鼠成堆”監守自盜現象滋生的温牀,最終引發貪腐窩案。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撰文指出,中儲糧系統一度過於強調“小馬拉大車”等客觀原因,一定程度產生了等靠思想,對強化自身監管責任、主動作為化解風險矛盾重視不夠。
今年2月,中儲糧集團公司紀檢監察組召開全系統紀檢監察和巡視巡察干部專題學習報告會。會議指出,要更加突出政治監督,更加突出高質量發展主題,更加突出整治羣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更加突出發揮監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並重,紮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企向縱深發展,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中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以高質量監督服務保障中儲糧高質量發展,為管好“大國糧倉”、服務國家糧食安全戰略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