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你堵車在路上,看着前面綿延不斷一動不動的車龍,相信你和我一樣,會在那麼一剎那心裏會浮現一個念頭:要是我的車能飛就好了,飛過這羣讓人絕望的車,趕緊回家!所以某種程度上説,飛行汽車還算是有點“羣眾需求基礎”的。
不過我們也都知道,飛行汽車這東西不大實際。儘管國外早就已經有那麼兩三家車企在搞這玩意,但一直都是雷聲大雨點小。而在國內,目前也就只有小鵬汽車,在努力地推動着飛行汽車的落地應用。
不過最近,隨着吉利也開始進入飛行汽車這個領域,事情就開始變得有趣了:飛行汽車,難道真可能是白熱化競爭的中國車市下,一股新的增長力量?
根據最近吉利公佈的信息,它們旗下沃飛長空子公司的飛行汽車AE200,通過了中國民航局頒發的國內第一張有人駕駛載人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受理申請書,這意味着吉利這台飛行汽車,算是得到了中國民航局的初步認可,下一步如果一切順利的話,CAAC就會為這台AE200頒發正式的適航許可證,拿到了適航許可證,AE200才算是真正意義上,成為中國第一款可以合法“上天”的飛行汽車。
請留意上段文字中關於這台飛行汽車的官方定義:有人駕駛載人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這裏的重點在最後兩個元素,即垂直起降,以及官方對這台機器的正式定義:飛行器。換句話説,所謂的飛行汽車,本質上就是一種垂直起降飛行器,也就是説,這玩意屬於飛機,不屬於汽車。主管部門不是交管部門,而是民航局。
通過官圖可見,吉利這台飛行汽車是固定翼機型,左右雙發佈局,發動機可改變方向進而實現垂直起降功能。而在吉利向CAAC的申報資料中也顯示,這台被外界稱之為飛行汽車的AE200,在通過適航認可之後的主要用途,是空中游覽服務為主。後續的擴展型號還可以用於醫療航空救護、航空物流、應急救援、空中執法等需求。大家看到了任何一個跟“汽車”有關的用語麼?
而小鵬之前的飛行汽車,也早已有了官方產品定義:載人電動旋翼機。旋翼機的另一個名字叫直升機。所以在CAAC的定義中,無論小鵬如何宣傳它們自家的“飛行汽車”,但那玩意就是個低空低速電動直升機。而小鵬這台飛行汽車的申報用途,也是“空中游覽”這類。
換句話説,無論是小鵬還是吉利,它們研發的這類產物,跟汽車壓根沒關聯,這就是實打實的,民航局認可的載人飛機。
而作為飛機的定義就意味着,這兩個產品基本上和我們無緣。我們是不大可能親自“駕駛”它們飛上天空,擺脱路面交通的。
根據民航法和中國民航局,以及中國空軍的規定,所有經過CAAC認可,頒發適航許可證的飛行器(不管是固定翼飛機還是旋翼機),都必須按照固定航線飛行,不允許偏離指定航線,一旦偏離,民航局是有權利對該飛行器做出停飛,吊銷飛行員執照等方式處理的。如果飛行器誤闖空軍劃定的空域的話,空軍是有權作出任何處理的,包括但不限於強制迫降或其他更強制的手段。
而且正如前面提到的,駕駛這類飛行器的人員,都必須經過CAAC的飛行員考核,拿到對應的民航飛行執照後才允許駕駛這類飛行器。這幾點就意味着,在當前我國的相關法律框架下,飛行汽車這種東西完全沒有在公眾市場推廣的可能性,也沒有面對公眾銷售的可能性。甚至於,“飛行汽車”這四個字,在我國本身就不存在。
那麼你可能要問了,為啥外國就有飛行汽車呢?這其實和各國的空域管理規定有很大規定,飛行汽車目前在全世界,只有在美國有發展空間,因為美國是全球所有主要經濟體中,對空域管控最寬鬆的國家。美國私人允許使用的空域範圍,是除了指定的軍事基地或其他由美國軍方和美國民航局劃定的禁飛區之外的所有空域。換句話説,只要不是機場或者是美國軍事基地附近,美國全國的空域理論上都是開放的。
但包括中國歐洲俄羅斯之類的國家不一樣,民航飛行器是有固定航線的,航線之外的區域默認屬於空軍管轄。這也就是飛行汽車這個概念,全世界最早的飛行汽車,全都誕生在美國的原因。而目前,全球範圍內也就只有美國,有相對完整的飛行汽車產業鏈。
所以説在我國,飛行汽車這個概念本就不存在。至於車企們之所以要進入這個行業,其實也跟汽車無關,只是現在國家對民用飛行器製造商的限制放寬了,越來越多的行業也確實需要用到飛行器,存在比較巨大的市場空間而已。
但這個市場空間,對於一些財力雄厚的車企來説,也許願意跨界嘗試,但跟它們的本業造車,是扯不上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