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 濱州報道
為貫徹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原則,加強對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准入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在認定教師資格前,現對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進行性侵等違法犯罪信息查詢。詳細規定如下:
一、查詢範圍是指參加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
二、對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應當不予認定。已經認定的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三、有以下情況的不予認定:
1.猥褻、性侵等涉性的違法犯罪一票否決。
2.酒駕、打架鬥毆等有多次違法記錄雖未達到犯罪程度的,從嚴處理。
3.多次盜竊、吸毒等成癮性犯罪,從嚴處理。
4.嫖娼雖然未達到犯罪,但認定機構可以思想品德不合格決定。
5.受到有期徒刑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