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記者 康博浩】據香港“星島網”消息,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簡稱:資審會)今天(22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宣佈7名獲其裁定登記為有效的選舉委員會當然委員的姓名。
據報道,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附表第5J條,擔任條例下指明職位的人士可登記為選委會當然委員。是次獲資審會裁定有效的7個選委會當然委員登記,是由於擔任有關指明職位的人員變動,而由新任有關指明職位的人士重新提交當然委員的登記申請。
報道稱,涉及的7個指明職位包括:由天主教香港教區指明的職位(教育界界別分組)、輔助醫療管理局主席(醫學及衞生服務界界別分組)、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主席(醫學及衞生服務界界別分組)、醫療輔助隊總監(醫學及衞生服務界界別分組)、社區參與綠化委員會主席(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界別分組)、顧問工程師委員會主席(工程界界別分組)、建造商委員會主席(工程界界別分組)
報道提到,資審會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擔任主席,並由3名官守成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3名非官守成員(梁愛詩、範徐麗泰及劉遵義)組成。
根據《基本法》附件一,資審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候選人(包括選委會的當然委員)的資格,就有關人士是否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