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佈意見 深入整治虛假訴訟
人民網北京11月9日電 (薄晨棣、李楠楠)虛假訴訟敗壞社會風氣,妨礙公平競爭,損害司法權威,社會影響惡劣。今天,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入開展虛假訴訟整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強虛假訴訟整治力度。
新聞發佈會現場。最高人民法院供圖
虛假訴訟隱蔽性極強,如何甄別至關重要。《意見》規定了哪些情形屬於虛假訴訟,為認定虛假訴訟提供了“標尺”;總結了虛假訴訟8大特徵表現,為甄別虛假訴訟提供了指南;列舉了10類常見虛假訴訟,為整治虛假訴訟劃出了重點。
《意見》構建了貫穿立案、審判、執行全流程的虛假訴訟整治機制,強調要加強立案預警,發現涉嫌虛假訴訟的,既要對行為人進行警示提醒,又要對辦案人員進行標記提醒,嚴把案件入口關。加強事實調查,通過依職權調查取證、嚴查調解協議等方式,嚴把案件事實關。加強執行審查,重點查處執行異議、複議、參與分配等程序中虛假訴訟,把好案件出口關,力爭不讓一個虛假訴訟進來,力保不讓一個虛假訴訟出去。
民間借貸歷來是虛假訴訟高發易發領域,最高法副院長賀小榮介紹,2020年共查處虛假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772件,佔查處的民事虛假訴訟案件的53.09%。對此,《意見》要求嚴格審查通過循環轉賬、“斷頭息”等方式虛構借貸、虛增本金的違法行為,嚴守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近年來,通過虛假訴訟逃避房屋限購、限售政策的現象有所抬頭。《意見》規定,為規避調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虛構房屋買賣合同關係提起訴訟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虛構購房資格參與司法拍賣房產的,應當認定拍賣行為無效。
此外,《意見》對懲治涉虛假訴訟刑事犯罪提出總體從嚴、打擊重點、刑民協同三方面要求,從嚴追究虛假訴訟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對羣眾反映強烈的“套路貸”虛假訴訟違法犯罪保持高壓嚴打態勢。
“下一步,最高法還將為深入整治虛假訴訟制定一系列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進一步紮緊制度的籠子,壓縮虛假訴訟存在的空間,實現對虛假訴訟標本兼治。”賀小榮説。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