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修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議案,回應了一些公眾關注的噪聲污染問題,如建築工地夜間施工、廣場舞擾民、城市軌道交通運輸噪聲等。
城市軌道交通運輸噪聲被納入監管
現行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修訂草案增加了噪聲污染的防治對象。比如在交通運輸噪聲的定義中,專門增加了城市軌道交通運輸噪聲。
中國科學院聲學研究所研究員隋富生介紹,近年來,一些城市軌道交通噪聲擾民問題比較突出,居民投訴較多,法律增加城市軌道交通噪聲的防治,是對羣眾關切的回應。
隋富生表示,將城市軌道交通噪聲污染防治納入法律層面,將促進各地在地鐵、高鐵的建設中,更多考慮噪聲污染防控,從源頭上加以約束,更好應用減振降噪的技術成果,改善擾民問題。
廣場舞擾民或將受到處罰
近年來,一些地方廣場舞的擾民問題受到社會關注。草案提出,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的,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和時段等規定,採取控制噪聲的有效措施,避免干擾周圍生活環境;使用音響器材的,不得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產生過大音量的,應當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
對於違反法律規定,不聽相關單位的勸阻、調解的,草案還提出,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綜合執法部門或者執法機構處以警告並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北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介紹,當前超過一半的噪聲舉報都是針對社會生活噪聲,其中廣場舞等公共場所的噪聲擾民問題更加突出。草案對此類噪聲污染提出了明確的管理部門和處罰措施,各地可以因地制宜確立規則,通過設置噪聲自動監測和顯示設施加強管理,及時介入勸阻和調解,解決問題。
同時,各地應鼓勵通過多種方式解決問題,如有的地方用上了廣場舞耳麥,舞者能夠聽到,不會影響其他人。
對噪聲污染加強處罰
不少人都遭遇過附近工地夜間施工擾民的問題,屢屢投訴卻沒有效果。草案提出了更嚴格的處罰規定,這種情況可能會有所改善。
草案明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超過規定的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建築施工噪聲的;未提供證明,夜間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進行產生噪聲建築施工作業的。
對工業噪聲和建築工地施工噪聲違法行為,草案還規定了按日計罰等處罰手段。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表示,加大處罰力度會促使排放噪聲的單位更加重視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草案規定了罰款的數額範圍,也讓執法更有依據。
除了罰款,對排放噪聲造成嚴重後果,被責令改正拒不執行的,草案規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查封、扣押排放噪聲的場所、設施、設備、工具和物品。
王燦發説,對於夜間施工類的投訴,有時候對企業進行罰款處罰,難以制止夜間施工,導致周邊居民意見很大。草案規定了查封扣押的強制措施,豐富了處罰手段,噪聲污染防治可以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減少噪聲規劃先行
源頭防控是噪聲污染防治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此次草案專門增加一章,關注噪聲污染防治標準與規劃。
草案提出,聲環境質量標準和噪聲排放標準應當定期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對標準適時進行修訂。
草案還提出,未達到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的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編制聲環境質量改善規劃及實施方案,採取措施,分階段逐步改善聲環境質量或者減輕、消除噪聲影響。
王燦發表示,噪聲污染和規劃有很大關係,規劃合理了可以避免很多噪聲。比如有的地方規劃中公路是從居民區或居民區附近穿過,後續再怎麼採取措施,噪聲污染防治的難度都很大。因此,城市在建設規劃中,要有一定的預見性,儘量減少噪聲擾民問題。
此外,有專家提出,各地制定噪聲污染防治的相關規劃時,還要考慮到對生態環境、對居民財產等的影響。如自然保護區附近的噪聲可能會驚擾野生動物,還有一些噪聲可能會影響到畜禽的生產繁殖等,需要加以重視,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記者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