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雲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黃毅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黃毅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今年1月,黃毅不再擔任雲南省政協副主席職務,3月24日官宣落馬。
8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黃毅被開除黨籍。通報指出,他嚴重背離黨的統一戰線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嚴重污染當地政治生態,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
黃毅 資料圖
經查,黃毅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嚴重背離黨的統一戰線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嚴重污染當地政治生態,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組織原則喪失,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
貪慾膨脹,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人事安排、工程承攬、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原標題:黃毅被逮捕)
來源: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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