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阿姨的困境之中,一個顯而易見的悖論出現在監護人問題上:正是因為無人可依,周阿姨才急需進入養老院。但進入養老院又要求周阿姨提供一個未來關鍵時刻能為她拿主意、做決定的監護人(詳見報道)。
為何養老機構堅持要周阿姨提供監護人?監護人的存在到底有多重要?
多名養老行業從業者強調,解決養老路上的監護人難題,絕不能走入簡單將老人的監護責任推給養老機構或基層組織的誤區。相反,更應正視老人在監護人方面的剛性需求,健全解決方案,避免讓老人陷入老無可依的境地。
自述:一名養老服務從業者的困惑
為什麼養老機構在老人入院前,需要監護人簽字?作為一名養老服務行業的從業者,我想用我的親身經歷,作一個解釋。
2019年5月,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我們收入院了一名街道介紹過來的“孤老”李楠(化名)。入院時,無論是街道,還是李楠自己,都明確表示,自己是沒有監護人的孤老。
儘管將李楠收入院了,但對於老人沒有監護人的情況,我多少有些忐忑。沒想到,後來,在和李楠聊天過程中,我意外得知,李楠其實是有一個兒子的。但李楠堅決不同意透露他兒子的聯繫方式。
不過,根據李楠聊天時透露的信息,2019年6月,我還是找到了李楠兒子所在的單位,並通過前台總機轉接的方式,和對方通了話。
電話中,我告知對方,李楠目前正在我們養老院生活,但是,對方的反應非常淡漠,電話很快被掛斷了。
2021年10月,李楠病重。那一次,我看得出,老人是想去找兒子的。但不知道為什麼,這件事似乎不了了之,那一次,李楠的住院費用,最終是由我墊付的。
2022年初,李楠的身體情況進一步惡化。在老人病重後,我第二次通過單位總機轉接的方式,聯繫上了李楠的兒子,告知他李楠病危了。然而,和上次一樣,通話很快被對方掛斷了。不久後,李楠在醫院中病逝了。
考慮到我們從未正式和李楠兒子建立過聯繫,以及對方此前的態度,我們將李楠過世消息告知了將李楠送到養老院的居委會,委託居委會通過派出所正式聯繫李楠的親人,並轉告其過世的消息。
但是,直到2022年7月底,李楠的遺體仍躺在殯儀館中,無人問津。無奈之下,我們只能選擇最直接的方式,協同居委會一起,前往了李楠兒子工作的地方,由其單位通知對方,抓緊為父親處理後事。
終於,在這次拜訪後,我接到了李楠兒子的電話。在電話中,對方突然問我,為什麼他的父親去世了這麼久,我才通知他?
這句話直接把我問懵了。
在我的視角里,李楠進了我們養老院後,整整3年時間裏,從未有人探望過他。我與其兒子僅有的兩次通話,都是由我主動發起,通過層層轉接,才得以通話。電話中,對方態度冷淡,甚至明知父親病危,也沒有任何行動。如今反怪我未及時通知,這從何談起?
這種無以言説的感覺,在和李楠家屬協商時更加明顯了。協商那天,李楠家屬這邊來了一羣人。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從未有人探望過的李楠,竟有這麼多親人。
但是,李楠的親人們,沒人對我們這些年來照顧李楠表示感謝,他們都在説,你們怎麼一點道德都沒有,老人走了這麼久才通知我們?
時至今日,李楠的遺體仍躺在殯儀館中,無人料理。所以,我想,這正是為什麼許多養老院,一定要求老人擁有監護人的原因。
對一名老人來説,其在人生的最後三個月,會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問題。如果沒有能夠代表老人權益的監護人在場,對於老人、養老機構而言,都是一種危險。特別是在現在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中,一旦遇到糾紛,機構其實處於弱勢的一方。因此,作為機構,我們只能把好進門關。畢竟,老人一旦進入了養老機構,我們就不可能不照顧他了。
這就是我們在現實中會遇到的困境,可能這個規定看上去有些不近人情,但所有看似不近人情的規定,都源自於養老行業裏許多真實發生過的沉重的故事。
疑惑:誰來保護監護人缺失的老人?
前述從業者告訴記者,因為監護人不明,導致養老機構承擔遠超出責任之外的工作,還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
無人照顧的周阿姨,感覺生活中處處是危險。但如果她沒有監護人,即使強行進入了養老院,對一名自主能力漸漸喪失的老人來説,生活中仍處處是坎兒。
比如説,最常見的醫療費用問題。
並不是每個老人都有積蓄,有些老人條件有限,除了有限的養老金外,再無存款。一旦這些老人生病,如果沒有監護人,這些老人的就醫費用,就成了無解的難題。
為了能夠讓老人得到及時的醫治,無奈之下,養老機構只能為這些老人墊付醫療費應用,久而久之,養老機構會因此陷入資金匱乏、無法良性發展的困境。
即使老人本身有足以就醫的積蓄,面對敏感的金錢問題,對於老人以及養老機構而言,有一名能在關鍵時刻為老人做決策的監護人,仍至關重要。
就在前不久,長征鎮美源養老院一位老人就因為家庭關係變化,出現了監護人空缺的情況。在老人被確診癌症後,為這名老人尋找合適的監護人,成了擺在養老機構面前的難題。
我們當時聯繫了三甲醫院的專家,為老人爭取到了手術資格。但醫院方明確提出,手術需要監護人簽字,也就是説,老人需要在手術前確定監護人。”
美源養老院院長汪慶雲説。
這位患病老人姓黃,已在美源養老院生活多年。黃阿姨性格開朗,和養老機構的工作人員們感情很深。沒有子女的她多次主動提出,希望將自己的遺產捐給養老院,由養老院做她的監護人。
但黃阿姨的好意,對於養老院來説卻非常棘手。監護人本就是在老人失去行為能力後,替老人做決策的人,作為已和老人簽訂服務合同的另一方,汪慶雲本能地覺得,養老院兼任監護人並不合適。在諮詢了專業人士後,她更堅信了這一點。
這筆錢這對我們養老院來説沒有什麼益處,傳出去名聲也不好聽。後來,在上級部門的指引下,我們推薦老人諮詢了專業人士,尋找第三方做監護人,這對於老人來説也是一種保護。”
汪慶雲説,最終,黃阿姨不再堅持讓養老院當她的監護人,而是選擇了一家專門從事監護服務的社會組織,由組織為她擔任意定監護人。
事實證明,選擇在意識清醒時簽訂意定監護協議,確定監護人,無論對於黃阿姨還是養老院説,都明智之舉。
在黃阿姨簽訂意定監護協議後沒多久,她的病情就惡化了。此時,一直遵照她的意志做決策的監護人,顯得彌足珍貴。
嘗試:讓老人體面地走完最後一程
黃阿姨因為病情惡化陷入昏迷後,被緊急送入醫院。閔行區這家和黃阿姨簽訂意定監護協議的專業社會監護組織,按照醫院的要求,派遣工作人員作為黃阿姨的專職監護服務人員,陪黃阿姨進入病房,以方便根據和黃阿姨此前的約定,在關鍵時刻,按照的她的意願做出決策。
後來,這名監護人員一直陪伴在黃阿姨身邊,直到她生命的最後一刻。
這個過程中,黃阿姨不是很清醒。但只要她清醒的時候,我們的監護人員都會陪她聊天,把她當作自己家的老人來照顧。”
閔行區這家專業社會監護組織的理事長顧春玲説。
今年9月,根據黃阿姨的遺願,黃阿姨和丈夫、孩子葬在了一處。她的遺產也按照她生前的願望,捐贈給了和她處境相似的老人們。
回顧黃阿姨最後這段人生歷程,照顧了黃阿姨多年的汪慶雲覺得,老人應該沒有留下什麼遺憾。
這是一個比較完美的案例。黃阿姨是一位非常優雅精緻的老人,她在簽訂意定監護協議,為自己安排後事時非常冷靜,最終她的願望也都一一實現了,優雅、體面地走完了人生的最後一程。”
摸索:打通監護堵點尚需共同努力
無論是黃阿姨所經歷的,由專業社會監護組織擔任監護人,還是周阿姨正在經歷的,由居委會擔任其意定監護人,都可以視作解決監護問題探索的一部分。
在探索如何為老人解決監護難的問題上,上海始終走在前沿。
2021年3月正式實施的《上海市養老服務條例》,是首個提及有關社會組織參與老年人意定監護服務的地方性養老服務條例。
為黃阿姨實施意定監護的組織,也是在全國範圍內率先出現的專業從事監護服務的社會組織。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在解決老人監護難題上,“堵點”依然存在。
關鍵的問題之一,就是相較於深入人心的法定監護,意定監護的概念對於整個社會而言,依然太過於陌生。
無論是想要幫助周阿姨的菊園新區,還是想要幫助黃阿姨的美源養老院,在瞭解意定監護之前,都經歷了漫長的摸索過程。
我們在調研過程中發現,其實有許多村、居委會、養老機構都有類似的需求,但是因為意定監護的概念太新了,無論是街道幹部,還是老人本人,很多人都不知道有這樣的一個辦法,能夠幫助到他們。”
上述專業社會監護組織理事長顧春玲説。
同樣是因為新,即使身處困境,許多老人對於選擇意定監護上,仍心存猶疑。在尋找監護人問題上,他們常常需要漫長的考察週期。
在服務過程中,顧春玲發現,在正式簽訂協議之前,老人們往往需要經歷長達半年左右的諮詢、心理建設過程。對於這個過程,顧春玲非常理解。
“這畢竟是個新生事物,又關係到自己的生死、養老、財產等非常嚴肅的內容。人們很自然地會對它有個觀察期,會非常審慎地做出判斷。能否建立起彼此的信任是至關重要的基礎。”顧春玲説。
為了維護好這條尚處於脆弱新生期的通道,作為率先吃螃蟹的人,顧春玲所在的專業社會監護組織在處置案例過程中非常謹慎。
因為在上海,甚至可以説在全國,我們可能都是第一家,很多個案場景都是沒有參照的。所以我們對每一單、每一例個案,都會仔細耐心地對待,力圖完美地解決,為這項工作積累寶貴經驗。這樣,隨着未來可以參照的案例越來越多,大家可能會放心一些。”
在顧春玲看來,她們探索實踐的,由專業組織擔任監護人這種形式,主要發揮的其實是“填補空白”的作用,即告訴那些實在找不到監護人的特殊人羣,還有委託專業社會監護組織擔任監護人這樣一個選擇,有這樣一羣人,可以幫助他們。
然而,相較於整個社會對新生事物謹慎的探索步伐,身處於養老服務第一線的工作者們,感受到的服務需求明顯更加迫切。
面對着社區、養老院中那些監護人異常的老人,一線工作者們盼望着,相關探索能夠早日升級為更明確、完善的機制和通道,以解決老人們的監護人缺失之困。
【來源:周到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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