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應對氣候危機聯合聲明》有啥亮點?專家解讀來了

來源:人民網-強國論壇

人民網北京4月20日電 (王紹紹)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與美國總統氣候問題特使約翰·克里近日在上海舉行會談,討論氣候危機所涉問題,並發表《中美應對氣候危機聯合聲明》(以下簡稱《聲明》)。《聲明》的發表有何意義?應對氣候危機的關鍵所在是什麼?國際貿易投資和應對氣候變化之間又有何關聯?人民網強國論壇就此採訪了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志青。

中美聯手應對氣候變化,符合雙方共同利益

此次會談中,中美兩國表示堅持攜手並與其他各方一道加強《巴黎協定》的實施。雙方承諾繼續作出努力,包括在《巴黎協定》框架下21世紀20年代採取提高力度的強化行動,以使温升限制目標可以實現,併合作識別和應對相關挑戰與機遇。

2015年12月12日,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通過了《巴黎協定》,這份協定為2020年以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了安排。它的長期目標是將全球平均氣温較前工業化時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並努力將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攝氏度以內。

“温升限制目標從2攝氏度提高到1.5攝氏度,實際上關係到未來我們以什麼樣的方式去應對氣候變化。”李志青認為,相較於2攝氏度而言,1.5攝氏度對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提出了更大的挑戰,這會倒逼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

對於中美而言,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為雙方提供了合作空間,中美兩國作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費國,在氣候變化領域所產生的影響不言而喻,既面臨着共同的危機,也存在着共同利益。

李志青表示,中美兩國只有合作起來才能有效推進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兩國聯手應對氣候危機,將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過程中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雙方達成共識,攜手起來,也會帶動與氣候相關聯的整個領域的發展。

限温減碳,發展新型能源是關鍵

想要實現温升限制目標,首先要減少碳排放。這就不得不説到碳達峯碳中和。

2020年,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中國表示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峯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所謂碳達峯,就是指二氧化碳年總量的排放在某一個時期達到歷史最高值,達到峯值之後逐步降低。當在一定時期內,通過植樹、節能減排、碳捕集、碳封存等方式抵消人為產生的二氧化碳,實現二氧化碳淨排放為零,也就實現了碳中和。

“這對中國提出了很大的挑戰。”李志青表示,很多西方國家在上世紀90年代就實現了碳達峯,在此基礎上用五六十年的時間實現碳中和,時間上比較充足。相較而言,美國能源消耗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在2007年也已經達峯。但是對中國來説,要在2030年實現碳達峯,2060年實現碳中和,也就意味着我們要用三十年的時間來完成西方國家五六十年才能完成的任務,所面臨的挑戰可想而知。

本次《聲明》還提到,中美兩國都計劃在格拉斯哥聯合國氣候公約第26次締約方大會之前,制定各自旨在實現碳中和的長期戰略。

李志青認為,對我國而言,碳中和長期戰略的重點集中在能源領域,能源結構的調整和能源效率的提高是關鍵所在,“減少對石化能源資源的需求與消費,降低對國際石油的依賴,降低煤電的比重,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既要實現能源的低碳化、清潔化,同時還要維護能源安全與效率”。

貿易投資,中美尚存在很大合作空間

本次《聲明》還提到,擴大國際投融資,支持發展中國家從高碳化石能源向綠色、低碳和可再生能源轉型。那麼,國際投融資和能源轉型之間有何關聯?

對此,李志青表示,對於部分發展中國家而言,能源結構調整其實面臨着巨大的投資缺口,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其前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這很大程度需要來自國際投融資的支持。在能源結構調整的過程中,為了實現平穩轉換,對金融創新和轉型也提出了一定要求,需要兼顧效率與公平。為此,中美兩國可以共同推動氣候投融資平台的建設,在標準確定、體系建設、風險管控、信息公開等方面,雙方還有很大的合作空間。

李志青還表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需要動員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和貿易及投資是割裂不開的。在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過程中,中美兩國在貿易和投資市場上也將大有可為。氣候變化的應對包括氣候適應和氣候減緩兩個方面,這難免會涉及到相關領域的產品、技術及設備的交易往來,雙方可以考慮進一步打通與氣候變化相關的資金市場和技術市場等,開闢綠色通道,共同應對氣候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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