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説,來自財政部的消息表明,截至2020年末,符合條件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全面完成,共劃轉93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國有資本總額1.68萬億元。這項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決策部署的具體措施。這項工作的意義,也正如財政部所宣示的那樣:“中央層面劃轉工作的全面完成,為促進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體現了國有企業全民所有,發展成果全民共享。”
從道理上而言,國有企業之所以在現實中具有先賦性的地位,其道義基礎就是國有企業可以更具效率、更加直接、更加均等化地增進國民的福祉,實現社會公平和公正。當然,實際上,國有生產機構的“全民”性,並非直接可見,而是常常隱匿於國家税收及其二次分配的制度化運行中,內化於與其他非國有性質的生產機構大體一致的市場行為和規制行為中。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將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的“全民”性直接呈現出來,將“全民”性的國有企業的生產成果與全民福祉直接掛鈎,體現了全民共享發展成果的制度化安排。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可謂將國有資本用得其所。與現代社會發展相契合的社會保障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中國經濟社會轉型的最重要內容之一。經濟體制結構、企業治理結構的改革,疊加老齡化社會的快速到來,使得社會保障機制建設到位及其順利運轉面臨着諸多挑戰。有統計表明,2019年,中國60週歲及以上的人口撫養比約為1/4,即大約每4名59週歲以下的勞動年齡人口供養1名60週歲及以上年齡的老年人。依據現在的人口年齡結構,有分析預測,中國社會的撫養比到2035年時將上升至約1/1,這對社會保障體制來説極具挑戰性。
從全國來看,那些社會保障機制建設和運轉出現問題甚至危機的地方,往往是過去計劃體制下的退休養老辦法鋪開面比較大,經濟社會向市場轉型過程中遺留問題比較多的地區。這些地方又恰是計劃體制下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地。因此,在國家層面為其補償社保基金缺口,既可助其緩解危機,為其進入良性運行軌道騰挪空間,也是實現社會基本正義,保持社會安定之舉。
從選擇部分中央企業和部分省份試點到全面推開劃轉,這一制度化安排愈益凸顯了國有企業經營效率的重要性。由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是以統一劃轉國有企業的國有股權方式來實現,所以國有企業的盈利及盈利水平就是全民共享和享多少的關鍵。
(作者:厲克,系媒體評論員)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