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延慶禁放區再拘一人!請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

由 寸建宇 發佈於 綜合

自延慶區公佈

最新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以來

廣大市民普遍能夠做到

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文明祥和過節

但仍有個別人員漠視法律法規

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

更有甚者違規銷售偽劣煙花爆竹

2月11日

又有一名“以身試法”

違法銷售偽劣煙花爆竹

被民警查獲

案件:2月11日

延慶區康莊鎮西紅寺村孟某某(男,39歲)在其經營的綜合商店內違法銷售偽劣煙花爆竹被民警查獲。經進一步工作,民警在該商店內共查獲偽劣煙花爆竹33公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孟某某因非法買賣危險物質,被公安機關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違反煙花禁放規定將被依法處罰

春節期間這些禁放區域和禁放要求

您一定要知道!

3個街道:百泉街道、儒林街道、香水園街道

11個鄉鎮行政區域:延慶鎮、永寧鎮、康莊鎮、張山營鎮、八達嶺鎮、舊縣鎮、大榆樹鎮、沈家營鎮、井莊鎮、香營鄉、劉斌堡鄉行政區域內為禁放區

提示:禁放區域內,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人,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規定依法查處。

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運輸、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等違法犯罪行為,並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對羣眾舉報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予以獎勵,對舉報人身份等信息嚴格保密。

小編再次提醒廣大市民朋友

2月16日是正月初五

也是俗稱的“破五”

請大家注意!

延慶禁放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請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違規燃放將依法處罰!

請勿“以身試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