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7月4日電 據人社部官網消息,日前,人社部、教育部、財政部發布《關於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是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羣體就業、維護就業局勢穩定的重要舉措。
《通知》明確,對招用2023屆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至2023年12月底。
《通知》明確,1名上述人員的就業參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業用於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不能重複使用。一次性擴崗補助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能重複享受。各地不得超出現有政策規定提高政策享受門檻,增加限制條件,要讓招用上述人員並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儘可能享受政策紅利。
《通知》明確,各地可採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規範、安全”的原則,主動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可按月將本地新參保人員信息與部省人社業務協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核驗接口”、教育部門移交的有就業意願的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數據信息、登記失業信息比對,確認參保人員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條件,向企業發送信息並經其確認後,將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髮放至用人企業對公賬户,對沒有對公賬户的企業,可將資金髮放至當地税務部門提供的該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賬户。
《通知》要求,各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開設服務窗口,便於企業自行申請一次性擴崗補助。對企業所招用的相關人員參保情況,經辦機構要通過本地信息系統核實,並在收到企業申請後30日內辦結。
《通知》要求,要做好基金風險防範,強化事後核查,統籌推進一次性擴崗補助暢通領、安全辦。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於每月20日前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上報一次性擴崗補助發放數據,支持部端開展全國信息比對核查。對部端比對下發的身份不實、跨省(區、市)重複享受等疑點數據,各地要立即核實,對於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追回所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按規定追究其相應責任。
《通知》強調,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保障,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優勢或省級調劑金作用,支持政策落實,不得擅自設置基金備付期限等政策啓動條件。(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