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出納為當“白富美”欠下高利貸:白天開豪車,夜晚孤單頹廢
“大家千萬不要像我一樣,貪圖一時的光鮮亮麗,走上犯罪的道路。”8月8日,清廉杭州發佈《廉政經緯》視頻,揭露了一名“白富美”人設的背後。
餘玲芬曾是國有企業浙江鳳起花鳥城的一名出納。在很多同事眼中,她是一名“白富美”,平時開豪車穿名牌,喜歡旅遊追求享受,然而,在她“炫富”的背後,卻是一次次挪用公款的不法行為。
最終,餘玲芬因為貪慕虛榮付出了慘痛的代價。2021年11月,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娛樂公司經歷影響了人生
餘玲芬,1985年8月出生,浙江鳳起花鳥城管理有限公司原出納。
2007年,餘玲芬大專畢業,為了能賺到更多的錢,她來到杭州尋找工作機會。2011年,餘玲芬進入某娛樂公司,負責財務工作,這段經歷影響了她的人生。
“到這裏來玩的人都很物質,常常一擲千金,身處這樣的環境,我也開始變得不切實際。”在被留置期間,餘玲芬向辦案人員談及其蜕變的心路歷程,“變得虛榮心很強,但我的收入跟他們比起來相差很大,然後我就借了高利貸,自己沒有能力,也非要去買那輛保時捷馬坎SUV,當我第一次迷戀上那輛車的時候,我就無法自拔。”
2018年5月,在虛榮心作祟之下,餘玲芬借高利貸付了車子首付,又辦了車貸,終於開上了自己夢寐以求的豪車。
為了和車子形象相配,她不再住公司提供的宿舍,搬入了月租7000元的公寓,每天打扮得光鮮亮麗去上班,不知底細的人都以為她家境優渥。然而光是支付房租、車貸、高利貸利息這幾項,每個月就要幾萬元,而她每個月工資不過幾千元。
錢從哪裏來?
第一次挪用公款,僥倖沒有被發現
“工資對於我的收入去支付高利貸,車子買來之後的貸款、房租、消費都已經入不敷出了。”餘玲芬説,一方面要在別人面前裝作自己過得很好,一方面要到處去賺錢或者貸款來支付高利貸,跟他們借錢來還利息和本金,就是以貸養貸,造成她的經濟財務狀況非常糟糕。
2019年1月,餘玲芬考入浙江鳳起花鳥城擔任出納,成為一名國有公司的從業人員,生活似乎翻開了新的一頁,但她的思想上並沒有樹立起應有的身份意識。面對日益嚴峻的收支矛盾和被高利貸催債的恐懼,餘玲芬打起了挪用公款的主意。
“年底大家都要用錢,被追債,我就開始有了歪念。我從事的崗位是出納,剛好網銀的賬户密碼、支付密碼、U盾都在我一個人手裏,就想挪用還給債主先應個急,後面我再想辦法還單位,所以我就從單位的對公賬户挪用幾筆資金到我個人賬户,用來償還程某某、施某等人的高額利息和本金了。”
餘玲芬將公司的十餘萬公款劃入自己的個人銀行賬户,應了一時之急。第一次挪用公款,她心中十分忐忑,僥倖沒有被發現,此後膽子就越來越大。在被債主催討時,她就挪用公款償還外債;公司查賬之際,她又借來外債填補窟窿,以債養債,陷入了惡性循環之中。
上城區紀委區監委工組人員説,餘玲芬之所以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根源於她的虛榮。表面上是光鮮亮麗的,實際上已經負債累累了。但餘玲芬為了維持白富美的人設,仍不願意降低消費標準,高利貸是越滾越大,從此也就跌入了高利貸的深淵。
“沒有人來監督我,我自己也從中做了一些手腳,銀行流水有改動過,把自己挪用的內容刪除了,把賬做平了交給會計,會計對我也太信任了,沒有深入查賬,導致作案過程比較簡單。單位也沒人查,就自己埋頭做,導致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收場。”餘玲芬越陷越深。
兩年多時間,挪用公款次數達140餘次
上城區紀委區監委工作人員分析,對公銀行賬户的密碼以及轉賬UKey都是餘玲芬單人進行保管,這就造成公司的對公銀行賬户實際是餘玲芬的完全控制之下,在做賬以及審計時,餘玲芬製造假的流水單來欺騙主管領導以及審計人員。其實這些環節中只要有一個環節工作人員能夠認真履職,都能夠發現餘玲芬挪用公款的事實。
餘玲芬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為一旦被發現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就想通過賺快錢的方式來填補資金窟窿。
本金從哪裏來?形同虛設的監管制度,再次刺激了她挪用公款的念頭。她先後挪用了數百萬元公款去投資房產、合夥開婚紗店,沒想到房子一直未能脱手,婚紗店生意一直沒有起色,賺錢願望一一落空,涉案金額卻越來越高。
“餘玲芬挪用公款一案,作案手法可以説是用瘋狂來形容的,在到崗之後一個月不到,就利用職務便利開始實施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並且在兩年零一個月的時間裏面,挪用公款次數達到140餘次,挪用金額900餘萬元。有的時候在一個月裏,餘玲芬竟然可以挪用公款達數10次之多。”上城區紀委區監委工作人員説。
餘玲芬懺悔道,八個缸七個蓋,肯定是蓋不平的。我內心有兩個餘玲芬,內心是非常痛苦的,白天開着豪車,打扮得風風光光的出去工作,到了下班回家總是孤獨的一個人,沒有安定的一個家,整個人每天就生活在緊張、虛度光陰的那種狀態,一直頹廢下去,不知道怎樣去結束這樣的日子。
2021年2月,內心備受煎熬的餘玲芬孤身一人來到江邊,想以自殺來逃避現實,經過一番思想鬥爭後,最終她還是選擇以投案自首來解決問題。
歸案前還有440餘萬元未能歸還
起初餘玲芬並沒有敞開心扉,對自己為什麼挪用公款諱莫如深,認為這只是自己的生活方式。調查組認為,不僅要查清每一筆事實,盡最大可能追回贓款,還要解開她的心結,給其他人警示。
據調查,餘玲芬在國企擔任出納的兩年裏,挪用公款共計900餘萬元,主要用於歸還個人債務、購房投資及開辦公司,期間邊歸還邊挪用,歸案前還有440餘萬元未能歸還。
2021年8月,杭州市上城區監委以餘玲芬涉嫌挪用公款罪將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1月24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並當庭進行宣判,判決餘玲芬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我付出的代價確實蠻大的,我不僅傷害了身邊的人,更對不起的是我自己和我單位。大家千萬不要像我一樣,貪圖一時的光鮮亮麗,走上犯罪的道路。”視頻裏,餘玲芬後悔不已。
這起案件也再次警示我們,年輕幹部在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時,一定要保持清醒定力,明心正道,各級組織也要高度重視年輕幹部的教育監督管理,幫助他們補足精神之“鈣”,築牢思想之“魂”。
瀟湘晨報記者李瓊皓 實習生郭丹妮 羅敏萱 圖/《廉政經緯》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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