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羅莎莎
□ 通訊員 王錦輝 古林
“現在開庭!”近日,一起政府信息公開案在江蘇省南通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上,圍繞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原被告雙方簡明扼要地發表了辯論意見,直至法官落槌宣判,前後僅用時15分鐘。
當天,南通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志新適用簡易程序,獨任公開開庭審理了4起政府信息公開案、4起工傷保險資格認定案件。8起案件全部當庭宣判,全程僅用兩個小時。
如此高效的庭審,是因為這些案件都是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的。此前,本次開庭審理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就將案件中沒有爭議的事實在庭前閲卷時就確定下來,開庭後直接“開門見山”圍繞爭議發表意見,省去了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與理由、被告陳述答辯意見、當事人舉證質證、最後陳述等環節,將案件的平均審理時間從1小時縮短至約15分鐘。
2018年7月1日起,南通市各基層法院一審行政案件全部集中由開發區法院管轄。截至去年底,該院共受理一審行政案件3225件,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屬於爭議金額小、案情簡單,依法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
為進一步規範和推進行政案件繁簡分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出台了《行政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實施意見》,對於被訴行政行為依法當場作出的、案件涉及金額2000元以下、政府信息公開的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應當適用簡易程序。《實施意見》同時拓寬了簡易程序的適用範圍,對工傷認定、複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程序性駁回行政複議申請、不履行法定職責等幾類案件,當事人同意的,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適用簡易程序只是訴訟程序的簡化,並不是訴訟權利的減少。”南通經濟開發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吳亞峯表示,該院將根據《實施意見》擴大簡易程序的適用率和覆蓋面,組建專門審判團隊,大力推進行政案件“類案集中審理、簡案快速審理”,採用“門診式”審理方式,儘可能做到30日內結案。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