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大出血休克,救護車被惡意阻擋十多分鐘不讓道:在接電話!處罰結果出來後網友炸了

搶救病人就是在和時間賽跑,聽到鳴笛一定要給救護車讓道,這幾乎是司機們的常識。不過,凡事都有例外,最近在廣西欽州就上演了令人氣憤的一幕。

6月8日,廣西欽州一輛救護車護送大出血孕婦去往醫院的途中,遭遇一輛白色轎車阻擋。救護車多次鳴笛和喊話讓其讓行,可這輛白色小轎車不僅未作出任何減速避讓的動作,還多次行駛在道路中間,整個過程持續了十幾分鍾。

萬幸的是,目前孕婦和胎兒都已經脱離生命危險。不過搶救人員表示,如果再遲上幾分鐘,大人和小孩都有生命危險。

廣西女司機阻礙救護車的行為讓人氣得“牙癢癢”,很多網友表示希望從嚴、從重處罰,但是處罰結果事與願違。

當地交警接到舉報後,立即通知阻擋救護車的女司機寧某某接受調查。對此,寧某某狡辯稱:自己當時在接騷擾電話,沒注意到救護車。最終她被處以批評教育的處罰,並處200元罰款以及駕駛證扣3分。

根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於不避讓執行任務車輛、超越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可以處200元罰款,記3分。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200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這意味着,最嚴重阻礙執行緊急任務救護車的情況,也僅僅是10日拘留和500元的處罰。目前看到的不禮讓救護車案例中,違章司機大多是擁有私家車的城市居民,而區區200元和駕駛證記3分的罰款更是隔靴搔癢。如果司機守法素質沒有跟上,違法成本又太低,也無怪乎屢屢出現一些態度蠻橫、無所顧慮的低素質司機。

網友們對此事也紛紛發表了看法,這次大家的看法幾乎呈一面倒的趨勢,普遍認為處罰力度不夠,恐怕難以起到懲戒作用。畢竟,那可是兩條人命啊!

其中還有一位自稱是救護車司機的網友留言評論道:

“我是一名救護車司機,我個人認為這樣的處罰力度真的起不到震懾作用,我遇到過很多有意不避讓的,阻礙你幾分鐘多的是。各位交通參與者,很多時候救護車爭分奪秒就是一條生命啊!拜託你們了,讓出一條生命通道就等於為自己織福了!”

德國:首個立法“給救護車讓道”國家

德國是首個立法“給救護車讓道”的國家。早在1982年,德國就成為全球首個立法“給救護車讓道”的國家,在今年4月剛剛修改的最新《道交法》中,這項規定的處罰標準再次升級。在這版被稱為“德國最嚴交通新規”法規中明確規定:佔用緊急通道,罰款200歐(約合人民幣1605元),扣2分,同時暫扣駕照一個月;造成損害或危險的(如跟隨救護車),罰款240~320歐(約合人民幣1925-2567元),扣2分,同時暫扣駕照一個月。如果因車輛佔用緊急通道或未避讓急救車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交由相關檢察機關調查,嚴重情況下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在德國考駕照前,首先就是要學會如何通過急救車輛的鳴笛聲音,來辨別傳來的方向。德國的急救車在鳴響警笛後,幾乎可以在道路上“橫衝直撞”。如果其他車輛在可以讓路的情況下沒有讓行,造成交通事故後,急救車不負任何責任。

新加坡:不避讓救護車最高可處6月監禁

作為亞洲最發達的國家之一,新加坡的道路交通法規中也明確規定了諸如救護車、消防車、警車、軍車及城市護衞車的相關道路權益:當上述車輛鳴警笛、響警鈴時,擁有使用道路的優先權,所有的交通參與者,都須立即儘可能靠道路左邊或右邊停止駕駛,讓上述車輛通過。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司機,將面臨160新加坡元 (約合人民幣815元)的罰款以及記過4點,情節嚴重的還將被告上法庭,初犯將被罰款最高達1000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5098元)或監禁3個月,屢犯者將被罰款最高達2000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10196元)或監禁6個月,同時駕駛執照也會被吊銷。

目前,我國部分地區已有正在研究或已經出台的針對避讓救護車等特種車輛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出台相應的懲罰的措施,這是值得欣慰的地方,也可以看出我國正在逐漸重視這一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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