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陽市公安局
關於對“低慢小”航空器進行臨時飛行管控的通告
為確保相關活動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低慢小”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7日0時起至2022年10月9日24時止,在全市範圍內設立臨時禁飛區,禁飛區域為:海陽市境內海岸線周邊十公里區域內,對無人機等航空器進行臨時性飛行管控。
二、管控期間除經審核批准使用外,禁止其他單位及個人使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飛行;禁止放風箏、氣球、孔明燈和航拍等未報經批准的飛行及施放行為。
三、臨時管控期間,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羣眾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
四、對於違反本通告飛行的行為,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海陽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6日
來源:海陽公安
【來源:煙台廣播電視台】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