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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必果 市南法院成功強制騰遷一處涉案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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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青島信網

信網8月31日訊(記者 王琪 通訊員 李寒)8月30日,青島市南法院孫興文團隊聯合法警大隊,成功騰遷一處涉案房產,為申請執行人實現勝訴權益掃清了障礙。

在席某與張某返還原物糾紛一案中,因張某拒絕將涉案房產返還給席某,席某特將張某訴至市南法院。市南法院於2020年10月29日作出判決,判令張某向席某返還涉案房產。張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市中院。市中院於2月26日作出判決,判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張某未履行義務,席某向本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來源:市南法院)

市南法院執行立案後,孫興文團隊向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張某一直未履行,孫興文團隊遂決定強制執行。6月17日,孫興文團隊到涉案房產處張貼了騰遷公告,定於7月20日對涉案房產進行強制騰遷。後張某主動聯繫孫興文團隊,述稱其正在檢察院申請抗訴,申請延期交付房屋。出於保護雙方合法利益的考量,孫興文團隊決定延期騰遷,責令張某於8月29日前將房屋主動交付給席某。張某承諾,若在8月29日前未收到該案立案再審並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則其主動將房屋交付給席某。孫興文團隊告知張某,屆時若不交付房屋,則會在8月30日進行強制騰遷,並按法律規定對其進行罰款。

在告知期限即將到來之前,孫興文團隊主動聯繫張某,詢問其騰遷進展。不料張某態度大變,拒絕配合騰遷房屋,且言辭激烈,聲稱“法院愛怎麼執行就怎麼執行”。鑑於此,孫興文團隊重新出具了騰遷公告,並張貼於涉案房產處。張帖時,涉案房屋內居住一人,其聲稱“我不知道”“我不管”。孫興文團隊將公告內容對其進行了告知,但居住人拒不配合。張某主動騰遷涉案房產一時無望。

在強制騰遷之前,孫興文團隊瞭解到張某銀行賬户內有不少存款。於是孫興文團隊聯繫張某,告知其應於8月30日上午在場見證騰遷過程,若拒不配合,不僅要進行強制騰遷,還要就其拒執行為罰款5萬元。8月30日上午,孫興文團隊聯合法警大隊警員,前往涉案房屋,準備進行強制騰遷。到達涉案房產處後,迫於強大的執行壓力,又害怕高額罰款,張某主動將房屋鑰匙交付給席某。本案得以順利執行完畢。

興文執行日誌: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有時具有兩幅面孔。在法律框架允許的範圍內,我們會盡可能為雙方當事人提供便利。但面對毫無法律依據的拒執行為,我們堅決不能容忍,要用法律利劍打擊拒執人的囂張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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