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郄建榮
生態環境部環境監測司司長柏仇勇5月26日表示,生態環境部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零容忍”,把依法監測、科學監測、誠信監測擺在突出位置,會同有關部門一手抓“保真”,一手抓“打假”,確保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他透露,日前,生態環境部、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通知,將在全國集中開展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監測違法犯罪行為。
柏仇勇在生態環境部今天召開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説,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2017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
他説,《意見》發佈後,通過嚴格執法、強化監管,貫徹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推進“監測機構、排污單位對監測數據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的相關規定落實落地,不斷健全“誰出數,誰負責”責任追溯機制。
同時,發揮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各自部門優勢,實行“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監督管理。在事前准入方面,聯合出台《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在事中事後監管方面,聯合出台《關於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兩部門監管信息共享機制;實施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柏仇勇指出,在環境監測領域,法制不斷健全,基本實現嚴懲弄虛作假“有法可依”,特別是在刑法和兩高司法解釋中,均明確了監測弄虛作假要承擔刑事責任。他説,近年來,依法查處西安(2017年)、臨汾(2018年)國家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和浙江樂清(2020年)國家地表水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涉臨汾案件的某公司兩名員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和六個月,對涉樂清案件的某公司負責人和有關員工,分別判處1年8個月至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近期,生態環境部還公佈了7起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弄虛作假典型案例。
“但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第三方污染源監測運維機構弄虛作假情形依然存在。”柏仇勇表示,生態環境部將推動加快出台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明確生態環境部門的法定監管主體地位,細化監督檢查內容和監管權限,對違反規定的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或排污單位等,視情給予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限期或者終身禁止從業,責令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責令停業、關閉等處罰。
同時,保持打假高壓態勢。對符合污染環境罪、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造假行為,嚴格依法予以懲處,形成強大震懾。同時,用好環境保護税、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信用評價等經濟手段,讓造假者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營造“不敢假”的氛圍。(郄建榮)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