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慶建,1970年6月出生,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曾任衢州市柯城區副區長,常山縣委常委、副縣長,衢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2019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9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今年8月7日,因犯受賄罪,方慶建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對其犯罪所得贓款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細數方慶建的主要違紀違法事實,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後的受賄次數高達90次;接受同一對象行賄次數多達20次、時間跨度長達16年。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他多次反省自問,自己為何在違紀違法道路上越滑越遠,以致墜入深淵?他在懺悔書中分析是“轎伕濕鞋,不復顧惜”的心理作怪。
轎伕濕鞋,不復顧惜
“你當官需要跑、需要送、需要錢,我可以在這方面支持你。”方慶建的表哥吳某某信奉“錢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也常常在方慶建面前説這樣的話。聽得多了,方慶建也開始心動了。
2萬、3萬、5萬、10萬……正是因為有了這層“親情”的“包裝”,對吳某某所送的財物,方慶建從一開始的難為情、內疚和忐忑,漸漸變得習以為常、一一笑納。
“方慶建收受的錢款,一半以上都是來自其表哥吳某某。”辦案人員説。
事實上,雖然兩人是親戚關係,但在方慶建當上柯城區副區長之前,吳某某與他走得並不是很近。直到後來吳某某開始做生意,看到方慶建也逐漸當了領導,考慮到以後自己公司接業務需要他的幫忙,便有意識地跟他搞好關係。
2006年,做鋁合金生意的吳某某找到方慶建,希望他能為自己在承接鋁合金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處理上提供幫助,並送上了2萬元現金。彼時的方慶建已步入區級領導崗位,這本該是他一展抱負的起點,卻成為他腐化變質的第一個污點。
貪婪的種子自此在方慶建的心裏生根發芽,並隨着其職位的升遷,開始野蠻生長。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方慶建自述是“轎伕濕鞋,不復顧惜”的心理在作怪:“既然表哥的錢我都收了,別人的錢也就不用拒絕了。”
“收受錢款的行為持續長達數年之久,以購物卡和現金為主,少的有5000元,多的則有10萬元,且名目繁多。”辦案人員説,無論是下屬請求其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工作錄用方面給予照顧,還是私營企業主藉着各種名義請他“特別關照”,方慶建可以説是有求必應。
2012年,方慶建提任衢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因手握行政監管權力,成了不少私營企業主“圍獵”的對象。每年春節,方慶建都能收到不少“朋友”的拜年紅包、節禮。某房地產公司負責人劉某某是其中之一,為感謝方慶建在違章處置、項目承接等事項上的鼎力支持,在16年間,陸續送給方慶建拜年紅包12萬元。
“我也知道他們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權力,只要能把別人請託的事情辦好,自己拿點好處也是理所當然的。”就這樣,方慶建在一次次“圍獵”中迷失了自我,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淵。
人前裝樣子,人後搞特權
人前,方慶建講起黨風廉政建設頭頭是道,並且多年來以“正能量”為微信暱稱,平均每天發佈兩條以上正能量原創文章,樹立並鞏固自己廉潔自律、積極進取的正面形象。大家也一度認為他是過得硬的。
背地裏,他卻把組織的信任當資本,特權思想和官本位意識日益凸顯,大搞權錢交易,從只收熟人的錢到來者不拒,從照單全收到主動索要。
2014年,方慶建夫妻打算購買衢州市某小區房產,因一部分資金投入股市,便向吳某某開口借了50萬元。在方慶建在場的情況下,當時吳某某就主動向方慶建妻子夏某提出,50萬元送給他們了。夏某爽快收下後對其表示感謝。
然而,在交易完成的第二年,樓盤發生了降價銷售的情況。夫妻二人覺得“吃虧”了,便向開發商索要補償。夏某第一次向對方提補償要求時,因為沒有亮明方慶建的身份,對方並未答應她的要求。第二次去之前,夏某通過他人向開發商介紹了其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妻子的身份,開發商答應補償他們2個車位和1個儲藏間。為掩人耳目,方慶建提出將協議簽署日期挪後一年。經價格認證,車位和儲藏間的市場價格為26萬餘元。
2016年,方慶建當選柯城區區長。一時間,方慶建風光無限,愈發利令智昏、忘乎所以。在他看來,自己吃點、拿點、享受點都是無傷大雅的小事,跟在工作上的辛苦付出以及自己拼出來的政績相比不算什麼。理想信念的總開關鬆了扣、失了靈,方慶建逐漸變成了陽奉陰違、對黨不忠的政治兩面人。
家風不正,上演貪腐“夫妻檔”
“都是因為我自身在廉潔自律方面要求不高,沒有做好表率、樹立起良好的家風,對我妻子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談起妻子夏某,方慶建一臉愧疚。
常常在外應酬,享受着穿名牌衣、抽高檔煙、喝高檔酒生活的方慶建,即使是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照舊不收斂、不收手,我行我素。“夫貴妻榮”,長期的耳濡目染下,其妻子夏某也漸漸多了些“喜好”,特別是在方慶建擔任柯城區區長後,她的優越感和虛榮心越發膨脹,業餘時間常常在追求時髦、打扮自己上花費甚多,甚至迷戀上了購買奢侈品。為了支撐其“高品質”生活,夏某利用方慶建手中的資源,主動答應熟人請託,收受的大部分錢財用於購買奢侈品。
隨着時間的推移,方慶建夫妻倆逐漸成了配合默契的貪腐“搭檔”。平時有交往的“朋友”遇到什麼事情需要幫忙,也都不避諱地去方慶建家中送錢送物。夏某吃慣甜頭後,胃口越來越大,行事愈發大膽,甚至將收錢地點放到了自己父母家,絲毫不怕暴露。對於所收的財物,方慶建都知曉並認可。
2019年初,衢州市監委對衢州市規劃局原局長徐某採取留置措施,方慶建表哥吳某某涉案其中。方慶建一邊擔心自己會被吳某某牽連,一邊又心存僥倖,不願將所收財物退回,夫妻倆便與吳某某統一口徑、偽造借條證據,企圖掩蓋問題,對抗組織審查。
風聲緊的時候收一收,覺得事態稍稍平穩後又開始肆無忌憚。直至被留置前一週,方慶建還“笑納”了“朋友”送來的1萬元生日紅包。
“我對不起組織,對不起家人。”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方慶建無數次重複着這句話。心中無敬畏,行動無約束。本應為政一方、造福百姓的他,終為一己私利淪為階下囚。
量紀量法分析
經審查調查,方慶建存在以下違紀違法和涉嫌犯罪問題。
在違反黨的紀律方面:方慶建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工晉升中違規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方慶建前述有關行為,亦構成職務違法。
在涉嫌犯罪方面:方慶建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接、違章處置、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子女就學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方慶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主要違紀違法事實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毫無顧忌,不知敬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方慶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19年9月,根據指定管轄,浙江省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向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查明,方慶建利用職務便利或者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接、違章處置、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子女就學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犯受賄罪。今年8月,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其犯罪所得贓款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紀法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
第七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一)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的;
……
第七十七條 在幹部、職工的錄用、考核、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徵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定為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四十五條 監察機關根據監督、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如下處置:
……
(二)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
……
(四)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製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顏新文 通訊員 葉佳溶 林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