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又一名省部級“老虎”出庭受審。當天,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姜國文受賄一案。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姜國文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庭上,檢方指控姜國文受賄過億,其受賄數額之大,可謂“鉅貪”。
據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姜國文利用擔任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哈爾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經營、訴訟執行和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395億餘元。
早在開庭之前,姜國文違紀違法一事便已備受關注。紀檢監察機構高度重視此案,將其作為反面典型,展開了不少警示教育活動。
此前,在姜國文被“雙開”時,其處分通報顯示:經查,姜國文喪失對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仰、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金;在監督執紀過程中失責棄守、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職務晉升、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嚴重損害紀檢監察機關和幹部的形象,嚴重破壞所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
從通報裏的表述來看,姜國文可謂“五毒俱全”。回顧其履歷,可以看到,姜國文一直在黑龍江省本地任職,其間曾先後在省經貿廳、省政府秘書處等重要省內部門擔任要職。2006年,時任黑龍江省政府副秘書長的姜國文轉戰省會哈爾濱,成為哈爾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此後又先後升任市委副書記、市政協主席。儘管作為哈爾濱市政協主席,姜國文是一名地市領導,但是由於哈爾濱市是副省級城市,姜國文在落馬前已經官至副部級。正因此,這個“老虎”的案子備受關注。
針對姜國文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曾專門下發《關於姜國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及其教訓警示的通報》,其中提到了姜國文“毫無信仰、政治投機”“當面是人、背後是鬼”“蠅營狗苟、織網自縛”“濫權妄為、執紀違紀”“破明規矩、行潛規則”等各種惡劣行為。由此可見,姜國文不僅自己大有問題,同時也對當地的政治生態造成了惡劣影響。各地官員都應充分從他身上吸取教訓,防止類似案件再度出現。
8月3日,《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刊文稱:黑龍江方面深挖細查,對姜國文等案涉及的黨員幹部特別是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一個也不放過;全面起底,對姜國文違規處理的70起案件和線索進行逐一梳理。這意味着,姜國文不僅自己落馬,其“腐敗網絡”也將在有關部門的排查之下被徹底摸清。如今,檢方正式對姜國文作出受賄過億的指控,相信有關部門的調查,必定能“拔起蘿蔔帶出泥”,讓所有與此有涉的問題官員無所遁形。
資料來源:央視新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等
編撰 / 楊鑫宇 編輯 / 黃帥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