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案件當事人馬某為連雲港中院民一庭萬子榕法官送來錦旗,感謝法官秉持公平正義、尊重案件事實,依法辦案,為民解憂。
丁某起訴王某、馬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丁某通過馬某介紹,將委託案外人唐某出售的貨物送至王某處,委託王某代為出售,王某、馬某向丁某出具涉案收條,同時,王某亦就涉案的同一批貨物向送貨人唐某出具了收條,而貨物至今未能出售。丁某依據收條主張給付貨款的訴訟請求被一審判決駁回後,各方當事人的糾紛未能得到有效化解。丁某在主張貨款未能得到支持的情況下,要求收回貨物;而王某雖然認可貨物應當返還給丁某,但同時又不願意返還,系因其擔心唐某會依據收條再向其主張返還貨物,而對於丁某與唐某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目前沒有證據證明;馬某作為丁某、王某共同的朋友,未能協調好此事,反而成了被告,亦心存不安,希望法院能夠案結事了。經過耐心細緻地做調解工作,協調、兼顧各方當事人的利益關係,多次調整調解方案,最終促成各方達成一致意見,本案糾紛得以有效化解,並消除了王某對其曾向案外人唐某出具收條的擔憂。
圖片 | 方帥
編輯 | 張曉曉
供稿 | 民一庭
【來源: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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