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靖國神社焚燒“東條英機牌位”的中國人被判有罪,緩期執行

日本共同社17日最新報道稱,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15日進行上訴審理,駁回為抗議南京大屠殺而進入東京都千代田區靖國神社、被控擅闖建築物罪的中國籍被告郭紹傑(57歲)和嚴敏華(28歲)的上訴,維持了一審和二審的緩期執行有罪判決結果。

據共同社稱,判決顯示,上述兩位被告於2018年12月12日闖入靖國神社內被稱作“外苑”的用地內。郭紹傑展開用廣東話寫着“勿忘南京大屠殺”等內容的橫幅,燃燒類似牌位的物品;嚴敏華則用智能手機對該行為進行了拍攝。當時媒體報道稱,他焚燒的是“東條英機牌位”。

共同社,兩人辯護方稱,進入靖國神社有正當理由、主張無罪。但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稱,“管理權者禁止參拜以外目的進入,不能允許”,判處郭紹傑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3年;判處嚴敏華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東京高等法院二審也支持該判決。

2018年12月12日,包括NHK、共同社在內的日本媒體發佈消息稱,當天上午,有中國公民在日本靖國神社門前燃燒“報紙”。共同社當時援引東京警視廳消息稱,涉事的人為一男一女。當時現場畫面顯示,該中國男子火燒象徵戰犯東條英機的紙製“牌位”,手持“勿忘南京大屠殺”標語大喊“打倒軍國主義、勿忘南京大屠殺、日本政府必須道歉。”共同社援引東京警視廳消息稱,男子因“侵入建築物”的嫌疑被警方逮捕,同行女子仍在接受警方詢問。相關搜查人士稱,男女二人都是香港人。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楊蓉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來源:作者: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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