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日報海外版
7月7日,第28屆中國蘭州投資貿易洽談會在甘肅省蘭州市開幕,設置了新能源、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7個專業展館。圖為蘭洽會上展出的一款新能源汽車。
新華社記者 張智敏攝
今年以來,山東省日照市各大車企搶抓生產,全力滿足市場需求。圖為在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長城汽車日照生產基地的焊接車間,工人在監控車輛生產。
張進剛攝(人民視覺)
7月7日,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17部門印發《關於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簡稱《措施》),包含6方面、12條最新舉措,着眼破除一些長期制約汽車流通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鞏固汽車消費回穩態勢,促進汽車市場轉型升級,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
在當天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商務部副部長盛秋平表示,隨着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項政策措施發力見效,汽車消費將持續回穩復甦,下半年汽車消費有望實現較快增長,為穩定宏觀經濟大盤發揮積極作用。
政策加力,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
近年來,新能源汽車市場規模快速擴大,帶動了中國新能源汽車產品市場競爭力的快速提升。據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負責人郭守剛介紹,去年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滿意度已經追平了傳統燃油汽車,在全球十大暢銷新能源汽車車型中有六款是中國品牌車型。今年1-5月,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車消費佔比超過80%。
在《措施》中,“支持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被擺在了突出位置。在破除新能源汽車市場地方保護方面,各地區不得設定本地新能源汽車車型備案目錄,不得對新能源汽車產品銷售及消費補貼設定不合理車輛參數指標;在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方面,研究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税政策到期後延期問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台下鄉支持政策,促進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
支持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是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保障產業平穩運行的有效途徑。郭守剛透露,下一步,工信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擴大新能源汽車推廣規模。一方面,持續提升產品供給質量,推動電動化與智能網聯技術融合發展,開發更多適合消費者的服務功能,持續提升駕乘體驗,催生更多購買需求;另一方面,積極營造良好使用環境,加強行業運行監測研判,做好汽車芯片和上游原材料保供穩價工作,全力保障產業鏈供應鏈暢通穩定。
盤活市場,讓二手車高效流通
“我國汽車保有量已超過3萬輛,位居全球第一。汽車保有量到達一定程度後,二手車市場就開始放量,這是國際上汽車消費的普遍規律。”盛秋平説,2021年,我國二手車交易量達1759萬輛,不到汽車保有總量的6%,遠低於國際成熟汽車市場比例,二手車跨區域限遷、商品屬性不明確、經銷業務受限多等問題,阻礙了二手車市場發展。
為暢通二手車流通,讓二手車逐步像新車一樣規範交易、自由流通、放心消費,《措施》提出了一系列舉措——
全面取消限遷政策,促進自由流通。《措施》要求,各地區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自今年8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促進二手車自由流通,便利企業跨區域經營,方便羣眾異地買賣二手車。
優化交易登記管理,促進高效流通。《措施》明確,將企業經銷的二手車像新車一樣按照“庫存商品”進行會計核算,在機動車轉讓登記時進行單獨簽註,並核發臨時行駛車輛號牌;對汽車限購城市,明確汽車銷售企業購入並用於銷售的二手車不佔用號牌指標,進一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便利二手車交易流通。
支持開展經銷業務,促進規模發展。《措施》提出,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明確登記註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同時,允許二手車企業作為買方開具發票,即“反向開具發票”,並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優化配套,解決“急難愁盼”問題
除了加快老舊車輛淘汰更新、支持汽車整車進口口岸地區開展汽車平行進口業務、有序發展汽車融資租賃等搞活汽車流通舉措,優化汽車使用環境的舉措同樣備受關注。“《措施》聚焦人民羣眾在汽車使用方面的‘急難愁盼’問題,加快完善汽車使用環境,推動汽車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盛秋平説。
據住建部建築節能與科技司負責人張雁介紹,今年1-5月,各地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新增停車位26.94萬個,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3萬個、提升9個百分點;同時,各地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增設充電樁8940個,受到羣眾普遍歡迎。
針對“停車難”問題,《措施》要求切實提升城市停車設施有效供給水平,加快應用新技術新模式,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園綠地地下空間等,挖潛增建停車設施;對於新能源汽車“充電難”問題,《措施》提出積極支持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居住社區、停車場、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客貨運樞紐等充電設施建設,引導充電樁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
張雁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等工作,持續推進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為居民提供便利的充電設施。同時,圍繞促進汽車產業健康發展和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積極培育和發展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運營的市場化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