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聯邦地區法官4日的裁決推翻了加利福尼亞州一部施行超過30年的槍械管控法。這部法律禁止使用攻擊性武器。加州州長紐瑟姆立即批評上述裁決,稱它“直接威脅公共安全”。
法官要廢法
聖迭戈聯邦地區法官羅傑·貝尼特斯裁定,加州禁止州內居民使用攻擊性武器剝奪憲法賦予美國公民的擁有槍支權利,經不起推敲,因而將永久性廢除這部法律。加州總檢察長羅布·邦塔有30天時間提起上訴。
加州1989年起開始限制攻擊性武器,相關法律隨後多次修訂。
按貝尼特斯的説法,儘管加州明令禁止攻擊性武器,加州現存註冊過的攻擊性武器有185569部。
加州多個擁槍團體2019年8月遞交訴狀,要求廢除禁止使用攻擊性武器的州法。原告方面稱,一些持槍者想購買大容量彈夾,但受制於這部法律。美國只有少數州禁止使用半自動步槍,加州是其中之一。
政府擬上訴
加州總檢察長邦塔表示將提起上訴。他的辦公室在一份聲明中説,攻擊性武器比一般槍支更具殺傷力,而且在導致多人死亡的案件和針對執法人員的槍擊案中常見。
加州州長紐瑟姆談及貝尼特斯的裁決時説,這“直接威脅公共安全和無辜加利福尼亞人的生命”。
貝尼特斯宣佈廢除控槍法之時,加州還沒有從數日前的槍擊事件陰影中走出。在聖何塞市一處輕軌站場,一名工作人員5月26日開槍打死9名同事、致傷多人後自殺身亡。
就貝尼特斯的最新裁決,紐瑟姆説:“我們不會讓步,將繼續推動(普及)常識性的涉槍械法律,從而挽救生命。”
杜鵑(據新華社電)
來源: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