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多倫多2月22日電 (記者 餘瑞冬)加拿大國會眾議院在2月21日晚間經過表決,批准聯邦政府援引《緊急狀態法》宣佈實施公共秩序緊急狀態。
為應對1月下旬以來發生的大規模持續示威、封堵,特別是示威者在首都渥太華國會山前的佔領活動,加聯邦政府已於2月14日首度動用《緊急狀態法》宣佈進入公共秩序緊急狀態。不過,此舉仍須獲國會審議批准。一旦遭否決,政府須立即終止緊急狀態。
加拿大警方於17日起在渥太華展開實質行動,拘捕近200名組織者。20日,即眾議院投票之前基本完成清場。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表示,儘管渥太華的事態初步解決,但緊急狀態尚未結束。渥太華外圍仍有示威者及車隊在聚集並試圖重新發動佔領活動。
加公共安全部長門迪奇諾稱,一些抗議活動相關人士還滯留在渥太華,且當局仍需在多個加美陸路邊境口岸保持警惕。
公共秩序緊急狀態的有效期最長30天。特魯多政府並未設定終止期,但他表示,當局不會比所需時間多一天延續這一狀態。
加政府1月15日起推行新規,要求跨境卡車司機等在入境時須出具新冠疫苗接種證明。美方隨後也實施類似要求。有部分卡車司機等羣體組成車隊,於1月底進入渥太華展開大規模持續示威活動。抗議示威活動一度蔓延至加拿大多個城市及加美邊境若干公路口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