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年間,湖州城南逸老堂左側的大路上,出現了一個死者。根據仵作的檢驗,死者身體上有五處被斧子砍擊的傷痕,腦袋上的兩個傷口是致命傷。官府隨即畫影圖形,貼出告示,讓人認領屍體。
告示貼出幾天之後,長興縣來了一個女子李氏,説死者是她的丈夫姚兆祥。同時她向官方提供了一個線索:幾天之前,我的丈夫被一個名叫小馬二的人,誘騙出了門,我丈夫的死和這個小馬二脱不了關係,他一定知情。
湖州府將此事知會長興縣令,長興縣令隨即派遣衙役捕獲了小馬二,此人是個無賴,小馬二是他的外號,他的本名叫做王文龍。王文龍被捕之後,承認自己與李氏有姦情,自己之所以殺掉姚兆祥是為了霸佔李氏。不過李氏對自己殺害姚兆祥一事並不知情,更沒有參與。
之後,王文龍供出了幾個夥同自己殺害姚兆祥的同夥:周某、李某和鍾某。官府將涉案三人逮捕審訊,周某和李某熬不過酷刑,表示認罪,但是鍾某堅決不承認殺人,説自己是被冤枉的。
縣令見狀,也覺得此案有蹊蹺:因為李氏的姘頭只有王文龍一人,其餘三人犯不着去殺姚兆祥啊。殺了姚兆祥他們得不到任何好處,怎麼可能去幫着王文龍殺人呢?再説周某已經六十多歲,鬍子頭髮都白了,哪有精力去勾搭李氏。
因此縣令詳細盤問周某,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周某回答説:“王文龍的確找過我,讓我幫他一起殺掉姚兆祥,説是事成之後,他會為我養老。”縣令認為周某的話一派胡言,不可信,於是又找來王文龍拷打審問。
王文龍被打得皮開肉綻,這才交代了事情真相。原來王文龍和姚兆祥是同村的朋友,而且都是小偷,關係好到穿一條褲子。王文龍經常在姚兆祥家住宿,時間一長,就和姚兆祥妻子李氏勾上手了。
王文龍為了和李氏長相廝守,在一次外出偷東西的時候,趁機殺了毫無防備的姚兆祥。殺了姚兆祥的第二天,他又和往常一樣來到姚家,把李氏騙出來説:“你丈夫犯了宵禁,被官府抓起來了,需要你去擔保他出來。”
李氏是個聰慧女子,她覺得自己丈夫和王文龍同時外出,如今只有王文龍自己回來,這事情太可疑。於是李氏盤問王文龍:“你把我丈夫怎麼了,為何只有你自己回來?”王文龍理屈詞窮,狼狽逃離。
幾天之後,李氏聽説湖州府城逸老堂路邊死了一個人,她心裏忐忑不安,前來查看,結果還真是自己丈夫被害了。她高度懷疑是王文龍殺了自己丈夫,於是就告了官,使得王文龍被捕。
再説王文龍,他殺人之後,為了避風頭去投靠別的小偷,周某和李某正是他的小偷朋友。一開始周某和李某不知道王文龍殺了人,所以收留他,後來他們得知王文龍身上有命案,怕連累自己 ,就將王文龍趕走了。
至於鍾某,他是個開旅店的,住在逸老堂附近,當晚王文龍到鍾某的旅店投宿,鍾某看到王文龍身上有血跡,不肯收留。因此王文龍對周某和李某以及鍾某三人懷恨在心,故意誣陷他們幫自己殺人。想要把三人牽連其中,和自己一起死。
至此,真相大白。王文龍被判處斬立決;李氏按照《大清律例》應判處絞刑,念在她主動提供線索,擒獲了真兇王文龍,證明她並無殺害丈夫姚兆祥的心思,故而免除死刑,以通姦罪處罰;周某、李某、鍾某無罪釋放,此案就此結案。
參考資料:《古今説部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