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制止網絡欺凌

由 鹹春葉 發佈於 綜合

【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制止網絡欺凌】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提請常委會會議三次審議。三次審議稿強化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保護責任,明確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應當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採取斷開鏈接等措施,制止網絡欺凌行為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傳播,並向有關部門報告。(央視)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