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西雙版納州紀委州監委官網9月29日消息,日前,經西雙版納州委批准,州監委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楊建玲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楊建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要求,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要求,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消費卡等財物,違規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損害羣眾利益,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收取費用;違反工作要求,不履職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賄賂,涉嫌受賄犯罪。
楊建玲身為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法律意識淡薄,處心積慮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其行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9月29日當天,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會議通報了“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楊建玲嚴重違法問題,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的案件情況。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別作了表態發言,深入剖析案件的性質、影響和教訓,警示全局幹部職工不斷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
會議指出,全局幹部職工要正確認識楊建玲案的惡劣,教訓是深刻的,影響是深遠的,反映出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還不徹底、監督還有漏洞。反映出我們一些領導幹部理想信念不堅定,政治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言行不一致,做“兩面人”。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到位不細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堅決不徹底,躲躲藏藏,似是而非,個人重大事項不如實報告,外出不嚴格執行報備制度。這些問題需要儘快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堵漏修復。
會議要求,楊建玲案就發生在我們身邊,針對性、警示性很強,全局黨員幹部職工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訓,以案為鑑,不斷加強自身學習,提高“免疫力”。一是要堅決做到廉潔從政。履行好人民賦予我們的職責,從我做起,從本職崗位做起,樹立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加強黨性鍛鍊,抵禦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二是要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盯緊關鍵崗位、關鍵人,依法行政,嚴防權力濫用;堵塞工作漏洞,紮緊制度籠子,理順工作流程,優化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效,堅決杜絕“吃拿卡要”;三是要堅決強化監督提醒。精準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以嚴肅問責推動責任落實。
會議強調,全局幹部職工要凝聚起痛定思痛、知恥後勇的最大共識,調動起黨建引領、清廉護航的最強合力,集結起敢打敢拼、交賬交卷的最硬作風,堅決打好住建系統重振士氣、再塑形象翻身仗,全面建設“清廉機關”,不斷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楊建玲於今年4月接受監察調查,8月,西雙版納州紀委州監委官網刊發《西雙版納州紀委州監委監督推進機場淨空建築物超高問題》,其中提到,進一步加大審查調查力度,深挖房地產開發領域違規違法亂象問題。對攬翠華庭項目開發商實際控制人葉迎陽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對西雙版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楊建玲涉嫌嚴重違法問題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在此之前,楊建玲還曾兩次被通報問責。
2021年5月,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景洪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環境問題突出,本是治污設施卻淪為‘污染源’”。經查,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景洪分局及相關領導幹部失職失責,生態環境執法監管不嚴,環保驗收把關不嚴,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景洪市政府、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主體責任不落實,及時研究、督促整改不到位。給予西雙版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楊建玲同志批評教育。
2016年5月,西雙版納州紀律檢查委員會發布《關於勐海縣虛報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亂作為問題的通報》,給予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楊建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並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的問責。
楊建玲簡歷
資料圖,圖源:新京報
楊建玲,女,彝族,1970年12月出生,雲南瀘西人,1991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廣播電視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畢業。
2013年至2022年,先後擔任西雙版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