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太多?周玉蔻爆料屢被告,敗訴賠償金額累計千萬元新台幣
據台媒報道,常在節目上爆料的台媒體人周玉蔻,涉及不少民刑事官司,她大多遭判賠訴或有罪,包括罵警察和退休警遭判刑、指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收受政治獻金2億元(新台幣,下同)挨告,遭判賠180萬元及登報道歉,另因“3億男”案被判賠200萬,被判賠償及登報道歉的金額累計近千萬元,創下台灣司法罕見紀錄。
張淑娟(前右) 王鴻薇(前左二) 周玉蔻(前左)
周玉蔻2014年在電視節目爆料説,“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指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馬提告求償;最高法院認為周玉蔻未經合理查證傳述不實事實,侵害馬的名譽,判她須賠償180萬元,並在台灣《中國時報》等4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啓事確定。
2015年台北市長柯文哲接受電視台訪問,提及市長選舉期間他想拜會“某企業家”,對方不願會面,柯文哲直指該企業家拿3億元給他的競爭對手,但周玉蔻點名郭台銘就是“3億男”,經郭提告求償,周被判賠200萬,須在《中國時報》等4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啓事確定。
此外,“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提告,2015年1月5日、6日,周玉蔻分別在電視談話性節目,指稱基金會有近10億的基金,來源或為下落不明的選舉補助款,或為不名譽企業的捐贈,為政治人物收受捐款的“水庫”,基金會提告求償1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最高法院審結後認為,周玉蔻無法證明指述、影射的事為真實,又未善盡合理查證義務,判她須在當時報道她相關言論的報紙,刊登澄清啓事確定。
另周玉蔻因年金改革議題在政論節目中,指警察和退休警察上節目“像流氓”,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天,緩刑2年,及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