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罰款3000億!不合理的“電子警察”將被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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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電子警察”,大家應該都不陌生,不少車主朋友可能還有過被抓拍的經歷。然而,隨着汽車保有量的增加,不斷新增的大量電子抓拍設備在快速懲處交通違章違規行為的同時,也產生了巨大罰款數額。據統計,2020年全國汽車保有量為2.81億輛,而交通罰款總額3000億元左右,平均每輛車罰款超千元。
原本,這些“電子警察”代替交警們上崗,最初的作用是監控紅綠燈路口闖紅燈的行為、違規停車和一些重要路段的測速功能。但在交通狀況日益複雜的今天,許多“電子警察”的執法不僅不合理,鉅額罰款還帶來了許多交通管理的亂象。
對此,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德雲就提出了防止濫設濫用“電子警察”, 建議清理不合理的“電子抓拍”的建議,引起了廣泛關注,許多網友紛紛支持叫好。
韓德雲認為,使用“電子警察”既可以帶來交通違章查處數量大幅增多,又基於缺乏正常的違章罰款監督使用程序,更使得各地交管部門愈發熱衷以不同方式,在不同路段大量裝置“電子警察”。
比如,有些省市故意在部分平整、空曠道路上規定較低最高時速,在同一道路上設置多個限速規定且之間無緩衝地帶轉換,在道路暢通時改變車輛行車道設置導致壓線,在路邊區域一律給予停車違章處罰等……
瀋海高速上茂雲電白服務區的一個“電子警察”就曾創下過一年罰款高達2500多萬的記錄,違章記錄高達125294條,路過的車主幾乎沒有倖免的。原因就是附近有一條長達1.5公里的實線,如果想要進入這個服務區,必須提前1.5公里變道,否則就會被抓拍。而被曝光後當地的相關部門才擴建了服務區,停用了電子抓拍設備。
類似這些“電子警察”在許多地區都有出現,而且一些超強閃光裝置不僅不能讓廣大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從而保障行車安全,反而給正常交通秩序帶來安全隱患,還成為交管部門基於私利擴張的“罰款陷阱”。
此外,同一違法行為由於在不同地區違章處理標準也不盡相同,同樣是違停,全國各地的罰款標準從50元到300元都有,執法差異也讓許多車主感覺是“為了罰款而罰款”,心生不滿。
因此,韓德雲建議,國家應該統一規範“電子警察”的設置使用標準,限制地方交管部門利用“電子警察”獲得罰款收入的行政執法權空間,同時加強對“電子警察”設立後使用規範的制定,對闖紅燈、區間測速、違停等攝像頭的設置地點應當合理並向社會公開,確保電子技術監控設備符合標準、標誌明顯。而對於一些不合理的“電子警察”,車主也應該積極投訴反饋,讓更多人注意到這些問題,而不是認罰了事。
對於這樣的建議,相信廣大車主都是喜聞樂見的。在交通事故頻發的當下,利用電子警察裝置規範司機駕駛行為、保障生命財產安全雖然是必要的,但“濫用”監測,讓司機們提心吊膽反而更加危險,希望這樣的提案早日成為現實,不合理的“電子警察”儘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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